近日,有网友通过惠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惠州光正实验学校提前收取2021年春季学费。1月5日,惠州市教育局对此进行了回应,称已要求学校立即整改提前收取学费行为,并在规定时间退还所收学费。
“惠州光正实验学校12月22日就通知缴纳2021年春季学费缴纳,现在新学期还有一个多月过完,现在这通知缴纳新学期学费,会不会太早了?”2020年12月25日,网友“孟**”通过网络问政平台“惠州市民意直通车”质疑惠州光正实验学校行为违反规定。
根据2020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要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严格按照学年或者学期收取,不能跨学年(学期)进行预收费。
实际上,这不是惠州光正实验学校首次因收费问题遭到网友投诉曝光。2020年7月,同样有网友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惠州市光正实验学校每个学期结束就提前收取下个学期学费”。除了被曝跨学年提前收取学费外,还有网友反映惠州光正实验学校强制学生购买床上用品等问题。
惠州光正实验学校航拍图。南方日报记者 梁维春 摄
2020年8月8日,网友“牛***”称:“惠州市光正实验学校高一注册报名,除了学费和住宿费,被要求强制购买学校代购的床上用品及校服等相关物品,费用高达4800余元,否则就不给予学生注册报名”,该消息曾引起社会关注。
2020年8月18日,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提醒告诫函》,对全市中小学校的收费行为进行提醒告诫。其中明确提到,“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违反规定提高收费标准,如违规增加床上用品、餐具用品等代收费项目。”
南方+记者尝试通过电话、微信联系惠州市光正实验学校宣传部门负责人,截至发稿时对方暂未回复。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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