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多困?男子在应急车道停车睡觉,距服务区不足3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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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高速公路上车多速度快,随意停车极其危险,我国交通法规也明确禁止这一行为。现实中,仍有人枉顾法律规定,枉顾自身和公共安全在高速路上违法停车。近日,河源交警在途径粤赣高速公路时,发现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车,而车内驾驶员竟然在座位上呼呼大睡。

当天,河源交警高速执勤民警巡逻至粤赣高速K3480时,发现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小型面包车,既未开启双闪灯也未设置警示标志,十分危险。民警查看发现,车内竟然有人在驾驶员位上呼呼大睡。

民警立即唤醒车主,并将车辆和驾驶人带回高速一大队大队部作进一步处理。

经询问,该车驾驶人李某在进入高速公路前就感觉到身体疲惫,准备休息后进入高速,但行驶至东源县蓝口高速入口处,因心存侥幸,于是拖着疲惫的身体驶入了高速公路。

李某称,途中他多次感觉犯困,实在支撑不住了,就在应急车道内停车休息。实际上,其当时停车位置距离热水服务区不到3公里。民警依法对李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何种情况下可以使用应急车道?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不得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

总的来说就是“十二字警句”:遇事故、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记者】祁雷

【通讯员】罗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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