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努力将深圳打造成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最好的标杆城市

南方+ 记者

作为全国首个民法公园,深圳民法公园代表着深圳对民法精神的推崇。就如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所言:“我们想把公园打造成法治传播的标杆阵地,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深圳民法公园。

去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印发,“法治城市示范”是先行示范区意见赋予深圳第二位的战略定位。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四十条首批授权事项中,38项需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12月22日中共深圳市委六届十七次全会召开,将“法治城市示范”相关内容写入“十四五”规划。

12月23日,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为深圳未来法治之路指明了方向,市司法局将自觉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前行的“领航灯塔”。法治城市示范是市司法局的总目标,具体推进路径上,强调“系统集成”,绘制示范“施工图”,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善用变通规定,保障改革创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在双区建设中,让法治成为双区建设的重要引擎,努力将深圳打造成为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最好的标杆城市。

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

南方日报自1992年被授予特区立法权以来,深圳制定的不少法规填补了国家立法空白,推动深圳改革创新。接下来,深圳如何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重点在哪些领域形成创制性立法,为其它改革事项提供立法配套保障?

蒋溪林:如果用8个字概括深圳40年发展,我认为是“吃创新饭,走法治路”。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回顾过去的立法模式,以前是先改革后立法,立法是为了总结改革经验、巩固改革成果。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现在需要在全过程中通过法治引领和保障改革。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到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其中含金量最高的4个字是“变通规定”,这是中央赋予深圳的法治重器。市司法局一定要把变通规定运用好,把综合改革的法治路径打通,为其它改革事项提供立法配套保障。

“立”和“破”的关系需要重新厘定,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改革都要纳入法治轨道。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四十条首批授权事项中,38项需要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涉及近百项具体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款的调整,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突破性。

比如在新兴领域立法方面,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大数据、生物医药、医疗健康、信息服务等领域都是探索方向,数据条例、新一代人工智能促进条例、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等都要纳入2021年政府立法计划。

南方日报近年来,各项关于法治政府的评估指标,深圳都名列前茅,今年8月深圳也荣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也提到行政争议多元解决机制、行政复议等内容,深圳将如何用法治进一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深圳标准?

蒋溪林:打造一流的法治政府,首先需要政府带头守法,讲规矩,讲程序,要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深圳行政部门的执法量很大,远超法院的诉讼量,是它的十几倍。在执法的时候,政府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教育,让企业和老百姓心服口服,让他们在每一种行政执法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市司法局也是刑事司法的重要执行单位,比如监狱和社区矫正都属于刑事司法的范畴。我们要提高刑事司法公信力,让服刑的人和社区矫正人员心服口服。

前不久中央印发的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提到,探索完善行政争议多元解决机制,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等内容,我们要实施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集中行政复议职责为主要方向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每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

南方日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目前,深圳的商事主体总量全国第一,来自80多个国家的2万余家企业来深投资。随着深圳本土企业快速发展,越来越多企业“走出去”,而境外投资经营面临诸多风险。深圳肩负着“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光荣使命,深圳司法局将如何进一步为企业“走出去”护航?

蒋溪林:深圳的营商环境已从早期的便利化,比如通电更快一点,审批更快一点,步入法治化。所谓法治化,就是利用制度、规则、程序的优势,努力为企业创造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中国社科院2019年数据显示,深圳法治环境指数全国第一。为企业提供“巴心巴肝的服务”,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我们一直以来不遗余力的重要工作。

深圳“走出去”的企业很多,到了陌生的地方,不容易找到法律服务,所以我们率先成立了律查明机构、打造了全国第一张“一带一路”法治地图,为企业提供查明服务,查法律、查政策、查风险。

企业“走出去”希望得到熟悉的法律服务,所以我们组建了“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暨华语律师联盟,让企业走到哪都能找到华语律师、“懂乡音”的服务者。同时,我们精心培植本土法律服务机构,让他们“陪着”企业一起走出去、共同成长。

一些高端的法律服务机构,我们也积极引进,让它们在深圳建立区域总部,把高端的、国际化的法律服务带进来,也促使本土机构快速成长、国际化。另外,我们十分注重加快在大湾区布局国际争议解决机构,构建高效、便捷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把涉外商事争议拉回深圳裁决,努力把深圳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争议解决高地。

另外,“模范法治社会建设方案”是我们推出的规划性方案,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打造“合规示范区”。合规的概念是依法依规,比依法的范围更广。由于对海外市场合规风险缺乏足够的预判和应对,企业频频遭受经济损失。所以合规的一个重要功能是控制风险,特别是企业跟境外企业打交道的时候,如果我们的企业能合规,他们就会更加主动,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经过推动宣导,合规概念现已在深圳基本确立,合规意识开始苏醒,合规建设工作也写入了市委市政府及市纪委监委有关工作报告。

我们将2020年确定为“合规建设年”,也是深圳的“合规元年”,围绕政府合规、企业合规、行业合规、涉外合规等方面先行先试。

我们牵头支持成立了华商合规法律服务中心、深圳市鹏城法律合规研究院、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深圳市光明区中科合规法律研究院等4个合规研究智库,研究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然后把成果与企业分享,帮助他们规避现实的法律风险。

深圳市纪委监委、深圳市司法局与深圳大学三方合作共建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这是全国第一个由司法行政部门参与共建的合规研究机构。

我们打造了企业合规法律风险自测平台,组织编写《民营企业合规与法律风险防控读本》等系列合规指导丛书;我们与市国资委联手打造了国内首档《案说合规》节目,向市民传播合规理念和知识,正与市商务局联手对企业开展大规模合规培训,在一些国有、民营企业中,我们已经开展了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试点,这将为全市各类企业推进合规管理提供经验。

我们也鼓励规模较大的企业设立合规部,像华为公司的合规部、知识产权部和法务部将近1000名律师,它的合规力量非常强大。如果合规做得好,企业的风险就能管控得更好,企业就能更持续地发展,这对深圳来说是好事。

南方日报全民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工程。接下来,深圳要如何创新思路开拓法治社会建设,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蒋溪林:法治社会建设第一大目标,就是广泛传播法治理念,让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社会共识是指我们共同的信仰,基本准则指市民都要按法律办事,养成遇事找法,解决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深圳市民学法守法在全国已有一定知名度,比如在北京坐出租车,上来就系安全带的人,别人会问他是不是从深圳来的。

另外,我们要建设全球法律服务枢纽城市,让深圳的企业、老百姓所需要的法律服务在深圳都能找到。一个模范的法治社会,一定是法律服务应有尽有,而且高品质、高效率。

此外,政府也要努力为市民提供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像我们打造的“一社区一法律顾问”,驻点律师在社区宣传法律、提供咨询、参与调解、代理诉讼和仲裁解决纠纷,服务模式开创先河,满足社区群众的法治需求。这相当于政府购买服务,把律师派送到市民家门口,有点类似家庭医生。我们希望市民有困难、有需求的时候,可以向社区律师请求帮助。

罗湖推出社区法律顾问网络直播平台。

未来,深圳要打造“模范法治社会”,要强化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努力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记者】苏国锐

【摄影】王玮

【海报】文海燕

编辑 文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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