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下午,中山市疫情防控工作第66场新闻发布会召开。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李翠萍介绍中山新冠疫苗接种情况和指引。
截至12月27日晚,中山市为重点保障人群紧急接种新冠疫苗约1.4万人次,后续将按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做好后续的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工作。
【新冠疫苗紧急使用的对象】
目前新冠疫苗的接种对象为重点保障人群,包括:
①进口冷链物流相关人员;
②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③入境人员闭环管理从业人员;
④海关边检人员、内地籍跨境司机及接驳司机;
⑤医疗卫生人员、基层防疫人员、公共交通从业人员;
⑥因公(私)出国工作及学习人员。
【新冠疫苗紧急使用的摸底造册】
针对重点保障人群的紧急使用,中山市由主管或监管部门负责进行摸底,对自愿接种人员进行登记造册。
出国公干或学习和其他原因需紧急出国人员,可联系当地镇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在辖区内的接种单位进行接种。接种时间由当地指定接种单位安排。因公出国的人员,由单位或企业书面提出,需提供申请书(加盖公章)、个人的出国护照和身份证复印件。因私出国学习人员,提供个人的出国护照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国外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也可向市委统战部申请,由市委统战部汇总报市卫生健康局后再统一安排接种。
【不适宜接种新冠疫苗的人群】
以下人群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①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59岁;
②既往接种疫苗有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的;
③孕妇;
④患有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或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的患者;
⑤患有其他疾病经医生评估后不宜接种的人群。
【中山市新冠疫苗的接种点】
目前中山市分别在每个镇区均设立新冠疫苗接种点,全市设有29个。各接种点只针对重点人群进行分批分时间段安排接种,暂不对广大群众进行接种,后续将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要求再扩在接种人群,请市民及时留意有关报道或发布。
【重点保障人群接种注意事项】
重点保障人群到中山市新冠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要如实向医务人员反馈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如是否有基础疾病、是否处于疾病的发病期、有无过敏史或是否过敏体质等等。接种疫苗后,务必在现场留观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回家后,若出现了不良反应的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接种点报告。重点保障人群到接种点接种疫苗时,务必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图文】南方日报记者 廖冰莹
【通讯员】钟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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