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据了解,从12月25日起,东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可以不用跑窗口,全部可以在网上进行申请,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并按以下流程操作即可办理申请:
如何查收结果?——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事项及电子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出具《劳动能力现场鉴定通知书》(下称《通知书》),并编辑短信发送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通过短信所示网址直接登录或另行电脑登录,下载、打印《通知书》并携带鉴定材料(见自检材料清单)按《通知书》上的鉴定点及预约日期前往现场鉴定即可。
网上办理需要上传材料有什么格式要求吗?
上传材料支持以下格式:
jpg,png,tiff,tif,bmp,jpeg,doc,docx,xls,xlsx,dwg,pdf,ppt,pptx,最大上传规格为200M。为了您操作时更便捷,建议您提前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电子化,可以通过扫描或者手机拍照等方式形成电子文档再进行网申操作。
温馨提醒:《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可以在“查看指南”-申请材料栏目下载以及查看示例样本:
哪些劳动能力鉴定事项可以进行网上申请?——共11个事项:
1.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申请;
2.(15日内)劳动能力鉴定复查申请;
3.(1年后)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4.工伤康复确认申请;
5.工伤复发确认申请;
6.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确认申请;
7.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
8.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9.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10.非法用工单位伤残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11.旧伤复发确认申请。
【记者】薛屏
【通讯员】蒋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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