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余年间“碰瓷”80余次,获刑!

深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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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以“碰瓷”的方式敲诈勒索他人80余次,敲诈财物超30余万元,曾三次入狱。今年7月,刑满释放不久的李来(化名)“技痒难耐”,向过往路人“碰瓷”并勒索1万余元再次被警方抓获。12月23日,经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来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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