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政府与阿斯利康达成协议,采购750万剂该药厂与牛津大学合作研发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连同早前已公布的两款疫苗,疫苗总额2,250万剂,足够全港市民接种。
新达成的协议是继早前政府与科兴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和复星医药及德国制药厂BioNTech达成协议后的第三份新冠疫苗采购协议。有关疫苗制造商各自采用不同技术制造疫苗,符合卫生署联合科学委员会采购最少两个不同技术平台和最少两间不同药厂的疫苗建议。
林郑月娥表示,三项协议各提供750万剂疫苗,三种疫苗都需要打两针,总数2,250万剂足够全港人口使用。为审慎起见,政府会按原先计划寻找第四款疫苗,剂量同为750万。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主持防疫抗疫措施记者会订立法律框架引入疫苗作紧急用途
林郑月娥说,要让市民安全、稳妥、有序接种新冠疫苗,除充足采购疫苗外,还要为紧急使用疫苗提供科学引证和法律基础,行政会议就此已订立《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使用疫苗)规例》,在目前公共卫生紧急状态下提供法律框架,引入符合安全效能和质素要求的新冠疫苗作紧急之用,规例有效期至明年12月23日。
新规例赋权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可根据一款新冠疫苗的客观医学数据,包括第三期临床研究数据,参考一个顾问专家委员会的专业意见,并参照一个香港以外的药物规管机构已核准该款疫苗的使用,包括于当地紧急使用,食卫局局长便可批准该款疫苗在香港于紧急情况下作指明用途。
新规例并列明成立顾问专家委员会,就疫苗的使用提供专业意见。林郑月娥表示,她已委任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召集人为香港医学专科学院前任主席刘泽星,另11位成员在公共卫生、传染病学、免疫学、药物监控和临床医疗有丰富经验,包括担任政府防控工作的四位专家。
可选择是否接种某款疫苗
林郑月娥表示,政府预期不能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向市民提供多于一款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如市民不打算接种某款疫苗,可选择在另一时间和地点接种另一款疫苗。
在将推行的疫苗接种计划下,政府需根据情况,按群组、环境和疫苗抵港时间等,决定于某段时间为市民接种哪一款疫苗,现时预期不能于同一时间和接种环境下,提供多于一款疫苗供市民选择。
接种疫苗的环境可能是医院、私家诊所、安老院或特设的社区接种中心,难以在每个接种地点同时置备多于一款疫苗让市民选择,但市民一定有知情权,会知道自己在该地点将接种哪款疫苗,并决定是否接种。
为疫苗接种成立保障基金
此外,政府拟就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成立保障基金,为接种疫苗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市民迅速提供经济支持。
林郑月娥说,即将投入市面的疫苗均经过严格临床测试,专家也会审视数据以确定疫苗安全性,但明白市民关心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罕见或未能预见的不良反应。受影响市民固然可向卫生当局呈报并寻求医学协助,他们也有权向疫苗制造商或相关人士追究责任,但循法律途径追究责任需时。有见及此,特区政府参考外国做法,计划成立保障基金,倘若市民接种疫苗后出现上述严重不良反应,且经医学专家评估是由注射疫苗引起,基金可迅速为有关市民提供经济支持。政府正制定保障基金的机制和细则,稍后会向立法会提交建议。
行政长官抗疫记者会开场发言: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12/23/P2020122300885.htm?fontSize=1
政府订立《预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规例》: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12/23/P2020122300876.htm?fontSiz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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