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发展和改革局了解到,经市政府批准,明年1月1日起,惠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二类车起步价由7元/2公里调整为8元/2公里,公里运价由2.4元/公里调整为2.6元/公里;一类车运价不做调整。
近日,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惠州市惠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根据《通知》,一类车(丰田锐志)起步价仍执行原标准8元/公里,不做调整;二类车(桑塔纳、比亚迪等)起步价由7元/2公里调整为8元/2公里。公里运价方面,一类车起步价仍执行原标准2.7元/公里,不做调整;二类车起步价由2.4元/公里调整为2.6元/公里。 同时,增设春节期间附加费。春节期间,也就是除夕至年初六,)营运当天每车次向乘客加收5元春节期间附加费,以及调整起步价的跳表计价单位,由0.5元跳表调整为1元跳表。 夜间补贴、返空费、等候费仍按原标准执行。《通知》要求,明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巡游出租车运价,1月1日至15日为出租汽车计价器调表期。调表期间,已调表的,按新的运价规定执行;待调表的,按原运价规定执行。
来源:惠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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