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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不到半个月就要
步入2021年了
你今年买房的目标实现了吗?
你知道怎样看房才可以避免踩雷?
今天,市监君带大家买房
传授“精明购房秘籍”
如果你最近或将来打算要去买房
那就赶快收藏吧!
走进富丽堂皇的售楼大厅
查阅宣传单张时
记得留意以下两个细节内容哦~
市监君提醒:广大楼盘开发商在进行广告宣传时,请注明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证号等相关信息。
学区房?地铁上盖?超值投资?
......
广告宣传中出现以上信息的
购房消费者可要留神了!
2015年4月24日修订的《广告法》大幅提高了对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2015年12月24日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更是对房地产广告的细节进行了明确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
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预售、销售许可证证明
广告不得使用
“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词语
面积应当表明为
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
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
表示项目位置
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
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
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
若购房时出现以上信息
可要警惕了!
在售楼盘价格多少钱?
户型怎么样?
分摊面积怎么算?
.......
售楼中心现场的这份商品房销售价目表
千万不要看漏!
(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应含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房屋唯一码、建筑面积、户型等相关信息)
为了解更多楼盘的信息
购房消费者可登录
“佛山市房产信息网”进行查询
(https://fsfc.fszj.foshan.gov.cn/)
有关于价格方面的疑问
也可以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经历重重,终于选上了心仪的房子
如何保障购房时的合法权益呢?
以下消费提醒请收好
消费提醒
买房安置家业是每个家庭的一件头等大事。为提高购房消费者的法律意识,避免落入不良开发商的陷阱,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一、按揭服务费非必要,购房者有权自愿选择是否需要办理相关服务;二、房屋销售商提供有关中介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应该公开透明,实行明码标价,注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三、购房票据是消费维权的重要依据,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要注意索要票据并核准内容,以便维权。
近期想要买房的各位街坊朋友们
为了少走弯路
市监君的这份“精明购房攻略”请收好了哦~
来源:佛山新闻网、高明市场监管
编辑:何绮华
校审:钱飞飞、郭子宁、陈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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