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就钟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拟相对不起诉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广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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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行使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公信力,12月11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就钟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拟相对不起诉一案举行听证会,邀请了该案的侦查人员、被害人及其家属、律师参加了听证会。

会上,该案承办检察官首先向受邀与会人员、犯罪嫌疑人详细阐明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法律依据和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然后,受邀与会人员积极评议,围绕案件的证据、事实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接着,受邀与会人员、犯罪嫌疑人分别充分地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受邀与会人员均认为钟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事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同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相对不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也有利于化解邻里纠纷,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同意对钟某作相对不起诉。最后,犯罪嫌疑人钟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希望检察机关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并在会上公开道歉,诚恳地对被害人表示了歉意。

听证会结束后,该院于12月16日召开了检察官联席会议,结合该案的案情充分论证各种证据,综合考量听证人员的意见。经研究,该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钟某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遂依法对钟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来源:阳春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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