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付出劳动
获取报酬是天经地义的
但总有一些胆大妄为的“老板”
故意拖欠工人的工资
甚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不但遭人唾弃
而且触犯法律
到头来人财两空
近日
和平县一男子就因恶意欠薪
落得为期一年两个月的牢狱之灾
经法院查明,
今年年初,
被告人陈某收到了某基建公司
支付的工程款约198万元,
但他聘请施工的43名工人,
却迟迟未收到应得的工资,
截至2020年4月20日,
被告人陈某已拖欠工资约65万元。
多次追讨无果后,
工人们开始走上维权之路。
和平县人社局于今年6月10日
指令陈某限期支付拖欠工资,
但陈某依然没有履行义务,
最终因有能力支付却恶意欠薪
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陈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数额较大,
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和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谢庆林:根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陈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恶意欠薪是对劳动者
合法权益的侵犯,
严重破坏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
也是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
对此,法官提醒,
无论是单位、企业和个人
都应严格遵守劳动法规,
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
和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谢庆林: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应该严格遵守劳动法规,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如拖欠报酬拒不支付,即使事后弥补,仍将面临法律的追究,同时提醒广大劳动者,一旦遭遇恶意欠薪,要坚定拿起法律武器,合理合法地进行讨薪,切勿因冲动采取违法手段,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何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讨薪
农民工如遇上恶意欠薪,保留证据后,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求助,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协调用人单位进行支付,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达到立案标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查处。
提醒广大劳动者
如遇拖欠工资问题
要及时举报投诉
来源:河源广播电视台
记者:刘菲菲 王 猛
通讯员:陈碧霞
编辑:黄永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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