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孤女”被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一案持续引发关注。12月16日,南都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官博获悉,该院凌晨发布通报致歉称,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当天上午,涉事女童陈蔓(化名)的养母陈若兰向南都记者证实此事并称,陈蔓对于外界的报道并不知情,该案后续债务纠纷案件,目前有律师主动联系了孩子的外公进行公益代理。
日前,认证为9岁孤女陈蔓外公的腾讯网友王先生自述称,8年前,郑州一起记者杀妻记者妻子的案件曾引发关注。当时尚在襁褓中的陈蔓生父陈东杀害了其生母和外婆,后被判处死刑。陈东杀妻后准备卖房,买主王某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房子未能过户。2020年10月,河南郑州中院终审判令9岁的陈蔓“替父还债”55万元。因无力偿还,11月25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向陈蔓发出限制消费令。
该案经曝光后引发热议。12月16日凌晨1时许,金水区法院的通报称,近日,该院执行人员对一名九岁儿童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引发网友高度关注。该院随后对案件进行了复查并郑重致歉,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上述通报还提到,该院个别执行人员机械司法,在今后工作中,将认真汲取教训,公平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12月16日上午,涉事女童陈蔓的养母陈若兰向南都记者证实,12月15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下发《执行决定书》,解除了该院对9岁陈蔓作出的限制消费令,且已经生效。
该《执行决定书》显示,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系未成年人,依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即: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陈若兰表示,对于涉案的55万元的债务纠纷,已有律师主动联系孩子外公,计划公益代理此案,有关案件情况,后期可以关注外公和再审律师发声。
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陈若兰表示,目前年幼的陈蔓并不知道此事,一切如常,她恳请大家不要“人肉”这个受尽苦难的小生命,“她要好好长大,需要大家守护。”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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