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藏珍档 | 由《香山戒缠足会会员名册》所见清末香山的反对缠足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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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据学者高洪兴著作《缠足史》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明清时期进入鼎盛期,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晚清时期,许多知识分子认为缠足造成中国妇女的羸弱,影响到整个民族及国家的力量,是中国落后的象征之一,因此反缠足运动逐渐兴起。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一批维新志士发起反对缠足、崇尚天足(即放足、不缠足)的“天足运动”,在上海、广东相继成立“天足会”,一时间四方响应。

早在光绪九年(1883年),康有为就在老家广东南海联合一些开明乡绅创立“不缠足会”。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康有为、康广仁又在广州成立“粤中不缠足会”,成立之初,会员便达万人以上。香山毗邻南海,紧邻省府广州,得风气之先,在有识之士的推动下,也率先兴起不缠足运动。

民国初期某妇女扎脚后放脚照片

(中山市档案馆藏)

据《香山县志续编》卷二风俗篇记载:“妇女喜缠足,其父母狃于习惯,类皆以忍为慈。邑绅屡有提倡,俗仍未革。光绪中晚,有识之士联合同志,如戒奢会、天足会,皆先后设立,复刊派约章者相遵守,巨家入会者数百人。久之,而奢俗渐除,妇女亦自求解脱。宣统以后,渐少弓鞋莲步之迹矣。”可见,为了提倡不缠足,香山县的有识之士也成立了相关协会,如“戒奢会”“天足会”,并且许多名门望族加入,会员多达数百人。

民国时期某家族的合影,可见年长女子有缠足,年轻女子已没有缠足(中山市档案馆藏)

中山市档案馆馆藏档案《香山戒缠足会会员名册》印证了上述记载。名册有60多页,册名“视履考祥”的右上角印有“广为传颂 功德无量”八字。页内有印文“光绪己亥孟夏 西湖藏珍阁刊”,光绪己亥年即公元1899年。

《香山戒缠足会会员名册》册名“视履考详”,及页内印文“光绪己亥孟夏 西湖藏珍阁刊”(中山市档案馆藏)

从名册的序所见,该“戒缠足会”发起人有杨荫光、张宝铭、郑鼐、张景光、林桂芬、郑寿忠、毛其颖、郑鸿渐、毛恩煦,他们大都是举人,任有官职,也算香山县各乡知识分子代表。序之后是一份《约止女子缠足啟》,相当于现在的倡议书,由梁国权写于光绪十七年(1891年),落款同啟人有郑藻如、郑藻芳、汪文炳、刘其恭、郑廷简、萧鼎铭,都是当时香山赫赫有名的人物。如,郑藻如是朝廷二品官衔,曾任鸿胪寺卿、光禄寺卿,相当于现在的外交部长,曾出任驻美国、西班牙、秘鲁三国大使;汪文炳曾担任浙江富阳和钱塘知县,官至盐运使,与光禄寺卿是同一品级;梁国权是香山协副将,相当于现代军队的旅长职务。当时他们大都已退隐归乡,名望犹在,是一乡士族阶层的楷模,由他们发起倡议,收效可以预见。

名册内《约止女子缠足啟》落款部分

(中山市档案馆藏)

在《约止女子缠足啟》中,梁国权谈及自己从军生涯中的所见:“子尝从军金陵,提兵驻福山,见逃难妇女,颠沛流离,父负其女,夫负其妻,甚或以翁负媳,哭声震地。子派兵保护,幸免蹂躏。设非缠足,当不至是。迨随方照轩军门,往嘉应州剿匪,搬运军械粮饷,多属赤脚妇人,其勇于赴义,诚非缠足者可及。”他用上述眼见之事实,说明女子缠足之害及不缠足之利,又指出家乡香山“乡居妇女,缠者十之四五,城居则十之八九,莫不争纤斗小”的境况,提到家乡早有禁止缠足的提倡但收效甚微的现实。因此,这次发起倡议,他们认为戒缠足“必倡始于士夫之家,互订以婚姻之约,则乐从者众。由家而乡而邑,可不禁而自止步。”就是说,戒缠足要从士大夫阶层开始推行,并且要以婚姻作为约束条件,才能推广至全县。

《约止女子缠足啟》内容(部分)

(中山市档案馆藏)

名册条款涉及会员应遵循的规则,其中前两则内容如下:

同志中所生男子,其在十岁以下,及后所生之子,须一律不得娶缠足女为妻。如在十岁以上,现风气初开,难于择配,听从其便。如有志表率,更觅不缠足者,订婚尤足早啟风气。

同志中所生女子,其已缠足者,如在八岁以下,须一律放解。若现未缠者,及后所生女子,一概不缠。惟在九岁以上,难于放解,听从其便。

由此可见,戒缠足的条款对男女均有约束,而对男子的约束是不能娶缠足的女子为妻,这是当时“天足运动”能够取得成功的关键,即从“婚姻”这一至关重要的症结着手解决女子缠足问题。

名册中会员应遵循的的条款(前两则)(部分)

(中山市档案馆藏)

这份《香山戒缠足会会员名册》所登记的戒缠足会会员一共168人,家中十岁及以下的子孙辈男孩子101人、女孩子97人,数量着实不少,若各个会员遵守约定,应能取得显著成效。况且,据上述县志记载,香山提倡不缠足的协会是不止这一家的,各个协会也可能发起于不同的时间段。

《香山戒缠足会会员名册》里的会员名单(部分)

(中山市档案馆藏)

正是无数“戒缠足会”这类民间团体运动,推进了反缠足运动由少数人的觉悟转变为民众普遍的觉醒。清朝被推翻后,孙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缠足。到了“五四”时期,缠足成为革命运动批判的对象,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新中国成立后,缠足恶习被彻底废止,中国的妇女才得到了彻底的解放。

民国时期某家庭合照,可见照片中年长及年幼女子均没有缠足(中山市档案馆藏)

文丨陈琳琳

编辑:陈琳琳

复审:王    健

终审:高小兵

本文参考资料:

《香山县志续编》(1923年);《中山文史》第18辑《香山历代名彦选录》.李逻通编撰.1990.07;网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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