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令人难以捉摸的东西很多
有六月的天、孩子的脸
女人的心、男人的嘴
还有昨天的你
而对于驾驶人而言
有一样东西既难以捉摸
又叫人胆战心惊
那就是
行驶在同一条路上的
其他驾驶人的行车动向
变更车道
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驾驶操作
却不是跨越一条车道这么简单的事
前段时间
广州一高速路上一名货车司机变道行驶
瞬间夺走了4条人命
11月6日11时30分许
刘某清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
牵引重型集装箱半挂车
沿广州市增城区荔新公路南往北方向
行驶在左数第一车道
途经荔新公路出上岭路东491米处
刘某清驾车向右变更车道过程中
未注意察明右侧情况
碰撞杨某琴驾驶搭载单某皓等4人
行驶在左数第二车道的小轿车
随后
牵引车推行小轿车碰撞道路旁绿化带后
侧翻并碾压小轿车
造成单某皓等4人死亡、杨某琴受伤
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牵引车司机刘某清:
当时打算向右变更车道,看了下右侧倒后镜,没有看到车后就向右变更车道。车刚一过线就感到车右前处碰撞到东西,那时才发现车右前轮处碰撞到一辆小轿车,然后就马上急刹车,但车突然失控,推着小轿车冲上路边绿化带后侧翻。侧翻时,我驾驶的车碾压到小轿车,我从车内出来后马上打电话报警了。
经查,刘某清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交通标线指示通行、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
依据相关规定
此事故由刘某清承担全部责任
杨某琴等人无责任
一个看似简单的动作
却是致命的!
近日,深圳一名出租车司机的迷之变道
也酿成了一起悲剧
12月6日21时43分许
深圳市出租车司机李某三
驾车途经龙岗大道与布澜路交汇路口
左转弯进入布澜路时
突然变道直行
与行经斑马线横过路口的行人胡某香发生碰撞
造成胡某香受伤
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前,胡某香正在安全岛上等候
待信号灯转变为绿灯时才过马路
事发时,肇事司机李某三究竟在想什么
我们无从得知
但他随意变道行驶的结果
是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
同样因为驾车时随意变道酿悲剧的
还有东莞一名男子
今年9月6日9时40分
东莞市虎门镇大宁高速转盘路段
陈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
沿虎门大宁社区往虎门镇区方向
在右数第二车道
以时速35.21km从右往左
变向驶出停车线
而侯某驾驶两轮摩托车
未在最右侧机动车道通行
而是以时速80.1km
驾驶在左数第二车道
从后方直行而来
(该路段限速40km/h)
随后,两轮摩托车车头
与小型普通客车车头左侧发生碰撞
侯某当即被撞飞
120救护人员赶到现场时
发现侯某心跳呼吸已停止
随后,侯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陈某称,当时行驶至该路段想加速
就往左边快车道转向
而监控录像中显示
陈某当时突然大幅度转向
且并无提前打转向灯
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
陈某因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向左变道
未及时发现险情,发生交通事故
致一人死亡
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相关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行车过程中
随意变道、强行变道
不仅影响道路通行秩序
甚至会引发交通事故
以上案例便是血的教训
那么,你知道
正确又安全的变道方式吗?
变道“七字口诀”:一灯、二镜、三方向
一灯:变道之前必须打转向灯。
二镜:观察后视镜,判断周边路况是否适合变道,确保与其他车辆的安全车距。
三方向:缓打方向迅速变道(注意不能连续跨越三条及以上车道)。
“七字口诀”要牢记
在驾车过程中不可随意变道
变道时需瞻前顾后
不可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
理智开车,文明驾驶
来源 | 广东交警、 东莞交警、深圳龙岗交警、福清交警微发布、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