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
近日珠海一男子
从高空扔下一堆杂物!
而几十秒前,
有老人孩子刚好路过……
警察上门,
他竟还叫嚣:
“我的东西我想丢就丢!”
11月28日上午,拱北派出所接到某小区物业人员报警称,小区出现高空抛物。
民警迅速到场控制高空抛物者陆某(男,34岁)。
经核查,陆某因琐事与女朋友发生争吵,为了发泄情绪,他便将客厅里的麻将机掀翻至阳台,又将麻将台配件从阳台抛出。
被掀翻的麻将机
目前,陆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拱北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穿红色人字拖的是陆某
城市发展,高楼林立,高层住户数量逐年增加,但许多高层住户对高空安全的防范理念以及关于高空抛物的法律观念,却没有随之提高。
城市发展,高楼林立,
高层住户数量逐年增加,
但对高空安全的意识及法律观念,
很多人却没有随之加强。
“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
高空抛物是指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的行为。
此前,有人认为高空抛物是一个道德层面或民事侵权的行为,其实不然。从高空抛物的发生地点来看,比如小区住户楼下、高层商场等地均属公共场所。所以,高空抛物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一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刑事法律问题。
新颁布的民法典中明确了“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这意味着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是被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如果违反法律规定,侵权人和物业都将面临承担责任的风险。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珍爱生命,
拒绝高空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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