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交通运输执法
缘分这东西
它总能给你出乎意料的“惊喜”
说的就是前几天
执法蜀黍偶遇了两位“黑车”司机
一查居然竟是“老熟人”
熟悉的身影、熟悉的套路
不一样的却是他们的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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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位“老熟人”,是在深圳机场碰的面。11月24日11点多,机场大队执法蜀黍在机场领航三路巡查ing…
巡查途中执法蜀黍发现
前方有一名男子
正从一辆粤L车牌白色小轿车里下来
只见男子下车后
小轿车淡定地往前开
遇到执法蜀黍就赶乘客下车
你说这辆车没猫腻谁信?
执法蜀黍拦停该车
并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
对乘客和司机进行询问
经询问,其中两名乘客均是通过某顺风车平台下的订单,车费分别为75元、76.4元,均前往惠州,已向平台支付,订单车牌号为皖KK0***,实际乘坐是粤LD05***。
另外两名乘客都是通过机场拉客人员搭讪、议价并带上车的,一人到惠州惠阳,一人到深圳坪山,车费分别为130元、180元。
最后,执法蜀黍询问
司机刘某核实相关信息时
司机刘某承认收费事实
但表示4名乘客的目的地均为惠州
经查,该车与司机刘某
均未取得深圳市相关营运资质
且在前段时间
因非法营运在深圳机场领航三路
被执法蜀黍查处过一次
处理结果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蜀黍认为司机刘某涉嫌非法营运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第十条:(使用)无出租车运营牌照,道路运输证的小轿车从事载客业务,执法蜀黍对司机刘某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暂扣车辆。
第二位“老熟人”,我们在坪山高铁站碰面的。11月11日,执法支队坪山大队执法蜀黍联合坪山公交派出所在坪山高铁站检查过往车辆时…
发现一辆粤B牌白色轿车
形!迹!可!疑
便拦停该车进行检查
当司机下车的那一刻
执法蜀黍发现司机有点面熟
便分别对乘客和司机进行询问调查
经查,该车与司机郑某
均未取得深圳市相关营运资质
执法蜀黍查询司机郑某相关信息时
发现司机郑某在去年
同样被坪山大队执法蜀黍查处过
难怪看起来有点面熟
……
处理结果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蜀黍认为司机郑某涉嫌非法营运,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第十条:(使用)无出租车运营牌照,道路运输证的小轿车从事载客业务,执法蜀黍对司机郑某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暂扣车辆。
END
谁给你们的“勇气”
同样的错居然还敢再犯第二次
即使你们的手法千变万化
也逃不过执法蜀黍的火眼金睛
毕竟,我们是专业的…
深圳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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