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一则公告:禁止清远市冠盈物业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盛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在清远开展房地产经营活动。
该公告指出,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黑中介”,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清远市住建局不断加大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经查:
清远市冠盈物业代理有限公司没有办理机构备案和诚信备案登记,存在违规经营行为。同时,该公司对存在问题不主动配合市住建局开展调查工作,违规行为没有如期进行整改。
广州市盛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在清远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机构备案和诚信备案登记,存在无证经营违规行为。
该公告明确,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即日起禁止清远市冠盈物业代理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盛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在清远开展房地产经营活动。
【记者】黄剑琴
【通讯员】杨惠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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