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异地通办、车辆年检新变化...松山湖车主要注意!

松山湖市民中心
+ 订阅

年底到了,相信有很多车主朋友正因为车辆年审、换驾照、办临牌等众多事情而奔波、排队,想想就很心累啊。别怕!小编给你带好消息来了!

11月20日起,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有12项新举措正式实施,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及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

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注意:6年内免检≠不检!

据悉,新政策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非营运大型轿车纳入免检范围。当中,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也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即第7年、第9年免检,第8年、第10年正常年检。

不过,以下情况不可享免检政策:车辆发生伤亡交通事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车、普通面包车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保障车辆安全性能。

注意!“免检”是指免去线下检验,但车主仍需按时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检验合格标志,也可前往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或者选择邮寄方式,领取纸质版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对10年以上的私家车,仍然按照原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即10-15年的,每年检验1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1次。

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省内异地一张身份证搞定申请

根据新推举措,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方便群众省内异地购车登记,助推省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符合条件的车主,能享受到新措施“福利”啦!具体需要什么资料?如何办理?看下面!

办理方式

①携带资料通过松山湖市民中心公安专区24小时自助服务区的交警车管业务自助服务机自助办理;

②需到窗口办理业务的,通过微信公众号“莞家政务”提前预约,到松山湖市民中心公安专区办理。

所需资料

车辆6年年检

1、业务预约成功的手机短信凭证(通过窗口办理需要提供);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1)车主为个人(为了您的业务安全,建议本人办理):

a、大陆居民身份证明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b、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请注意:持有东莞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的不需要提供。

c、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请注意:持有东莞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的不需要提供。

d、 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e、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

f、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2)车主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a、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过期的,需用“三证合一”后的新版营业执照 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b、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过期的)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过期的,需用“三证合一”后的新版营业执照 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c、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

d、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

e、已破产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4、机动车交强险原件(实现联网核查以后免提交);

5、由代理人办理业务,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盖章或签名的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原件。

机动车注册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进口车还需提供《车辆一致性证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进口机动车随车检验单》进行现场核查);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注: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无需再提供此证明】;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注: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7、机动车预约查验凭证【注:办理时需提交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拓印膜1份,车管所免费提供拓印服务】

8、属于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还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

9、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还需提交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属于加装车用起重尾板的,还需提交尾板生产企业出具的尾板安装合格证明;

11、属于个人名下登记车辆使用性质为旅游客运或公路客运的中小型客车的,还需提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咨询电话:0769-22890112

贴心的小编给大家整理好了符合交管12项放管服措施健康体检医疗机构名单,有需要的司机朋友收藏!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