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县纪委监委成功追讨被挪用的5万元村集体资金!

南方+ 记者

“我们村小组集体资金5万多元追回来了,这是真的吗?”“对呀,我听说追回来了,太好了!”云浮市郁南县河口镇古甑村的村民们互相询问道。

这是怎么回事?是谁挪用了村小组集体资金?又是如何追回来的?

2018年3月,河口镇纪委在核实了该镇古甑村的傅某全瞄准村小组账缺乏监管的漏洞,利用职务便利,将挪用村小组5万多元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的事实后,对傅某全进行党纪立案。该镇纪委再三催促以及送达催款通知书给傅某全,但他对前来催促还款的镇村干部避而不见。

2019年12月,经该县纪委监委核查发现,傅某全及其家人的银行账户有几十万存款,但他仍不愿归还。2020年1月,该县纪委监委委派一名公职律师及时进村跟踪该案件,充当村民的法律顾问,进一步梳理案件线索,向村民详述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相关政策,给村民送上一颗能追回资金的“定心丸”。

“怎么办?我们的钱要怎么样才能追回来呀?”“我们的钱还能不能追回来啊?”……古甑村的村民们围着公职律师着急地问道。

“大家别担心,虽然傅某全逃避还款,但我们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起诉这名村小组长取回被挪用的资金。”该县纪委监委公职律师在与古甑村民获悉更多情况后,罗列搜集了相关证据,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为村民起草了起诉书,并协助办理委托事项。

2020年5月,该县人民法院判决该名村小组长应偿还古甑村民小组全额款项,但该名村小组长没有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觉悟,还刻意匿藏行踪,拒绝法院传唤。该镇纪检监察组遂派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员为村民小组担任受委托人,与公职律师一同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2020年10月,该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傅某全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责令其将所欠款项马上归还,并将其送往拘留所。

在拘留的次日,该名村小组长的亲友将所有拖欠款项汇入该县人民法院专户。至此,长达两年多追讨被挪用5万多元村集体资金的路途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悉,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为4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纪检监察干部申请了公职律师执业资格。充分发挥公职律作用,做好立法立规的“智囊团”、行政执法的“监督员”、全民守法的“宣传员”。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公职律师完成法律咨询服务60余件次,参与向问题单位发放监察建议书9份。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紧密结合纪检监察的工作特质,紧扣纪法衔接的工作要求,通过发挥公职律师作用,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南方日报见习记者】杨金凤

【通讯员】赵婉玲

编辑 李婉芬
校对 曾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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