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广东省“区块链+不动产登记”探索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广东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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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0 年工作要点》(粤办函〔2020〕20 号)和《关于开展区块链技术在数字政府领域探索应用工作的通知》(粤政数函〔2020〕327 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于2020年9月17日印发《广东省“区块链+不动产登记”探索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针对全省“区块链+不动产登记”建设提出了总体目标,明确了实施路径,压实了各级责任,是指导全省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文件依据。

总体目标

一、坚持试点先行(东莞)

  • 基本建成“区块链+不动产登记”平台

  • 基本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缴税、金融4 类数据上链

  • 探索以链上数据互通共享,支撑链下业务协同办理的具体路径

  • 探索基于区块链的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办理、智能化审批的实现模式

二、加强预研验证

  • 省级完成区块链平台预研工作

  • 佛山市、江门市配合完成省平台验证工作

  • 全省“区块链+不动产登记”平台框架体系基本定型、建设标准规范基本成熟、工作实施路径切实可行

三、坚持全省一盘棋

  • 省级建成链接省市县三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纵向链”

  • 省级基于“可信库”统一提供不动产信息服务、政务共享、业务管理和业务监管可信应用

工作任务

一、形成标准规范

二、建设省级不动产登记纵向链

1.开展预研和验证

2.建设省级区块链平台(纵向链)

3.归集和应用全省“可信库”

4.推进全省不动产电子登记簿链上管理应用

三、探索推进地市级区块链建设

1.开展试点探索应用

2.推进技术研究储备和业务场景挖掘

有意向、有条件开展“区域链+不动产登记”探索应用的珠三角其他各市,要加强与省厅和东莞、佛山、江门3 市的沟通与衔接。结合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加强前期技术研究储备,挖掘业务融合场景,为后期推进全省“区块链+不动产登记”建设工作提供思路参考,并奠定工作基础。

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同联动

1.省厅统筹探索应用工作;

2.省厅加强指导和监督;

3.技术中心加强技术支撑,积极参与三个试点市的探索建设工作。

二、落实工作保障

1.珠三角各市要加强技术和人才储备;

2.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与本地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本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

三、加强安全管控

1.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

2.加强对区块链技术安全风险研究和分析;

3.建立适应区块链技术机制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特点的安全保障体系。


【通讯员:广东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柳闻仪、袁海燕】

粤自然小编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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