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备受市民关注的乡镇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在海景湾大酒店举行,消费者、经营者、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30名代表参加。
水价调整方案
方案一:拟定与水东城区自来水公司同价。经成本监审,上述三间自来水公司2016年-2018年度供水平均成本为1.85元/立方(未含原水费),参照水东城区居民生活用水1.90元/立方 ,非居民生活用水2.09元/立方制定。
方案二:参照茂名市自来水公司供南海街道办、高地街道办、沙院镇、坡心镇的供水价格定价,居民用水2.00元/立方,非居民用水2.29元/立方。
以上两个方案中,都未包括代收的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费。
为让市民能明明白白用水、安安全全吃水,现场,定价听证方案提出人陈述了定价听证方案;定价成本监审人介绍了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
从现场给出的两套听证方案中可见,其调整特点是保障低收入群体、多人口家庭基本用水需求,并体现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宗旨是保护、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推动城区生态文明建设。
听证代表对调价表示理解,认为对于合理引导全社会节约用水、保护生态环境、保持供水事业健康发展、保障用水安全等将起到积极作用。
大家围绕用水质量、农村管网铺设、居民第一阶梯用水量上限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从不同角度充分表达了社会群体的意见和观点,为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
听听代表怎样说:
“建议价格调整既要考虑供水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又要考虑广大居民、社会各方面的切身利益和实际承受能力,特别是要保证困难群众和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合理确定调价幅度。”
“水资源一旦污染,治理起来难且成本更大,希望政府采取更多措施做好水资源的保护,真正提高用水安全,让食用水质量得到保障。”
区发改部门回应:
将认真归纳听证会收集的意见和建议,综合考虑消费者、经营者等多方利益,进一步修改、完善调价方案,最终形成定价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告。
延伸阅读
“阶梯水价”是对使用自来水实行分类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的俗称。“阶梯水价”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因素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等方面的作用,增强了企业和市民的节水意识,避免了水资源的浪费。
水价上调原因
●取水运行成本高
●后期维护成本高
●原收费标准低
●无偿公益用水量大
收费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及省发展和改革委粤发发改价格函〔2017〕3908号文件精神,要求在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
收费标准
本次乡镇水价调整对已实施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户全面实施阶梯水价。阶梯水价分为三级,对用水人口为4人及以下的,分别为第一级30(含30)立方以下,按1.90元/立方收费;第二级30-45 (含45)立方,按1.5倍收,即2.85元/立方;第三级45 立方以上,按3倍收,即5元/立方。对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在用水人口为4人及以下的水量基数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第一级水量基数相应增加7 立方,第二级水量基数下限相应增加7 立方、上限增加9 立方,超过第二级水量基数上限值的计入第三级水量。
●对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的特困、低保户用水价格按现行水价1.51/立方米的优惠政策执行。
●根据电发〔2007〕1号文件精神,工业园区用水按用水价格70%优惠收取。
●对限制类、淘汰类和高污企业用水价格在非居民用水价格基础上加价15%。
最终如何决策
民意能否采纳
让我们拭目以待
文 / 电白区新闻中心全媒体记者 李峰
图 / 电白区新闻中心全媒体记者 冯广利、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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