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骂人,女子被判公开道歉七天

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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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化时代,手机已然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朋友圈、工作群、聊天群成为当今社会的重要的社交渠道。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某些人逞一时口舌之快,触犯法律底线,惩罚也会如约而至,正如佛山南海法院近期执行的一件名誉权纠纷案。

案例回顾

梁某与谭某本是同行,双方有合作关系也有竞争关系,偶尔发生争执也属正常。但谭某并未用正当的途径解决问题,而是放任自己的一时意气,将梁某的照片及配有“都来看看这个垃圾”“骗子”“就系这个畜生”的言论在朋友圈、工作群多次发布,严重影响了梁某的工作和生活。

梁某决定诉诸法律,追究梁某的法律责任。

法院判决

经南海法院判决,谭某需在指定的工作群及朋友圈发表七日的赔礼道歉声明,并赔偿梁某精神损失费5000元。

判决生效后,谭某不以为然,对法院判决置之不理,经法院多次联系、沟通均拒绝履行。面对谭某的嚣张气焰,法院当然不会坐视不理。

9月23日,南海法院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直接去到谭某工作地点并将其带回法庭。怯于法律的威严,谭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不仅当场支付了赔偿金5000元,而且写下悔过书,请求法院及当事人谅解。

随后的七天内,谭某在双方约定的工作群、朋友圈发表了七天的道歉短信。

谭某在双方约定的工作群道歉。

谭某在朋友圈道歉。

不管是在现实社会还是虚拟的网络世界,我们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希望每个人能以此为鉴,在社会的交往中注意言行,讲公德、守法律,让网络社交能有一个风清气正的言论环境。

【来源:南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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