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花了一家人的积蓄买了房,住进去了才知道旁边就是垃圾站,或者变电站或高压线就在房子附近……
23日,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及售前告知行为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房企及中介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应该规范公示信息,公布项目项目周边不利因素信息、警示信息等,以避免上述购房后因不利因素造成的纠纷。
据介绍,周边不利因素是指楼盘规划建设范围(即俗称的规划红线)以外,对商品房买受人的利益有负面影响的客观存在。通常情况下,这些不利因素不足以影响居住目的的实现,也不致于对人身产生危害,但会对居住者的生理和心理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
按实际损害的有无,不利因素可以分为客观类与心理类。前者如噪音、气味、烟尘等可以实际感受到损害后果的,比如铁路、高架快速路、高压线、公交保养核心、污水泵站、垃圾中转站、变电所、路桥保养所等。
心理因素则是指那些不能具体感受到损害,但容易给人造成心理困扰的不利因素,比如公墓等。
市住建局此次要求房企公布的是指不局限于项目规划区域内,影响业主利益及可能引起交易纠纷或业主投诉的因素,主要包括:
曾被污染的土地及其他产生污染的场所;
核电站、油气库站、危险品仓库及其他危险场所;高压线路、微波信道、无线通讯基站及其他辐射源;
规划的路桥、隧道、变电站、排水等相关管网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情况及其建设行为可能造成的影响;规划的绿地、水面、树林等改变现状及其他生态环境变迁情况;
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认为可能影响业主利益或可能引起交易纠纷和业主投诉的因素。
有业内人士表示,清远以往对于开发商公示周边不利因素的这种行为并没有加以强制性的规定。如果购房者买了房子入住后才发现家旁边就是大型变电站、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设施,然后想找开发商讨回公道,通常是被要求根据合同要求来,但经验不足的购房者往往并没有要求将这些内容写入合同。此次新政的出台虽然让会让这些开发商暂时失去了一部分客户,但却保障了客户在购买房屋时对项目的知情权,让更多的购房者觉得踏实。而部分房企的短期刻意淡化或者故意遮掩,反而可能承担更多的法律不利责任。
市住建局解释,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主要是为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减少售后纠纷,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住建部门目前已要求全市房企和中介应该主动公示项目周边影响因素。公示信息应与实际信息一致,宣传内容不得欺骗或误导购房人。
采写:何帆
编辑:明池
校对:果果
编审:刘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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