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持续保持震慑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去年10月中下旬,我区成功打掉简军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举铲除这个危害一方的毒瘤,以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罪名,分别判处简军等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三年不等刑期,进一步净化社区环境,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去年10月15日凌晨,一群众报警称在谷饶镇金新花园对面被十多人持刀砍断手,需要救护车。案发后,专案组迅速介入侦查,发现上述前期侦查掌握的简军、简方贵、王攀林、王先吉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谷饶派出所民警 黄 跃:
“我们到现场后,发现这个团伙后及时展开调查,将犯罪嫌疑人简军、简方贵等人及时抓捕归案。经过进一步审讯,我们了解到以简军、简方贵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自2018年开始在谷饶镇经常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抓获后及时展开调查,对相关犯罪嫌疑人简军、简方贵等进行刑事拘留。”
经查明,自2018年5月开始,被告人简军、王攀林、黄文富、简方贵、王先锋、赵文靖、陈贵友、王先吉、简秋、孟杰、简方元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团伙成员年龄均在二十岁左右,来自贵州、四川等地,听闻老乡、哥们遇到“麻烦”或看到被害人不顺眼时,就相互纠集,凭仗人多势众、以势压人,如果不服则持伸缩棍、棒球棒等威胁、殴打,造成多人受伤及财产损失。短短两年内,简军等人形成了相对固定的人员组织,在公共场所实施了多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行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具备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2019年12月13日,简军等人涉恶犯罪团伙案件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区检察院检察官 吴先刚:
“简军等人属于进城务工农村青年,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长期游离于社会,没有家庭及组织约束,个人能力未能取得社会认可,经过长期的积累,在无法释放的情况下便以犯罪的形式表现出来。同时,该团伙中的成员通过实施逞强耍横等违法犯罪行为获得权势感和成就感,得到同伙的认可,从而在团伙内部得到尊重,甚至以团伙的名义在老乡中获得存在感,继而获取物质上的满足,进一步牟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达到其犯罪的目的。”
今年6月12日,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简军等11人恶势力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罪名,分别判处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三年不等刑期。其中简军犯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总和刑期七年七个月,决定执行刑期七年。
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郭汉隆:“被告人简军、王攀林、黄文富、简方贵、王先锋、赵文靖、陈贵友、王先吉、简秋、孟杰、简方元结伙持械聚众斗殴,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属共同犯罪;被告人简军、王攀林、黄文富、简方贵又结伙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侵犯公民的合法财产,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属共同犯罪,被告人简军、王攀林、黄文富、简方贵、王先锋、赵文靖又结伙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属共同犯罪,对被告人简军、王攀林、黄文富、简方贵、王先锋、赵文靖均应实行数罪并罚。”
黑恶势力不仅对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伤害,还严重破坏社会的稳定、安定,甚至给群众带来难以弥补的心里创伤。因此,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覆灭,进一步净化社区环境,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社区干部:“黑恶势力严重危害了当地群众的正常生活,这些不法分子受到严惩,既还给当地百姓一方净土,也震慑了其他黑恶势力,让他们不敢胡作非为。现在社会秩序越来越好,群众更有安全感和幸福感。”
来源:法治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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