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题
近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佛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禁塑令”目标。到2020年底,佛山市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范围进一步扩大,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有效推广。 如何让方案更有效地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市民可以做些什么?围绕佛山“禁塑令”话题,本期来论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政企界人士来稿探讨,敬请垂注。
从限塑到禁塑,应全社会共同参与
文/张楚天
自2020年1月新版“禁塑令”出台后,省级“禁塑”政策出台明显加快。
广东省已于9月1日正式执行禁塑令,佛山市“禁塑令”近期目标倒计时也已启动。
近日,佛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佛山“禁塑令”目标,明确了“禁塑”时间表,对“禁塑”再出重拳,向“白色污染”宣战,表明政府治理塑料污染的决心和力度。
2008年版“限塑令”实施已有12年之久,从最初的严厉控制,到随后的逐步松弛,如此这般,反反复复,屡禁不止,逐步失去了原有的强制效力。离政策期许差距较大。12年后,新版“禁塑令”来了。不同之前的是,这次由“限”向“禁”升级。
佛山此次“禁塑令”,从政策层面体现了与时俱进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有利于实现对白色污染的源头治理。笔者认为要让禁令奏效,一方面要加强强制性整治到柔性引导;另一方面,要树立从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到创新服务的全链条治理思维,朝更科学、更完善、更人性化方向努力。走出一条“舆论引导、行动倡导、监管指导、执法严格、绿色可替代为补充”的综合治理之路,最终实行“全面禁塑”。
该普及的观念要普及。客观来说,“限塑”“禁塑”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主要是塑料制品的使用太普遍了,渗透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之所以效果甚微,和民众环保理念滞后不无关系,所以必须争取民众的支持和配合,公民环境意识的提高和共同参与是控制一次性塑料污染的基础。要广泛宣传塑料产品使用危害,结合“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进一步宣传塑料购物袋带来的环境问题,倡导分类收集处置,引导绿色低碳生活,将倒逼民众成为环保理念的践行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还要带头践行,通过引导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有序开展专业研讨、志愿活动等,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广泛凝聚共识,营造“禁塑令”的良好氛围,逐渐改变公众消费习惯,努力争取民意支持。
该监管的领域要监管。新政能否有效落实,能否遵循时间表全力推进,关键就在于能否严格落实考核和长效监管机制,能否做好禁塑的监督执法。一要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将禁塑行动开展情况纳入环境保护考核内容,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二要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等各个环节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从源头上阻断,推动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严控塑料污染。三要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加强各主体监督执法,简化执法流程,让执法者有法可依,否则会导致监管力度不均衡并缺乏监管协作。执行越接地气,考虑越周到,效果就会越明显。
引导和鼓励市场创新上多下功夫。未来2—5年内,禁塑政策即将在全国大范围铺开,可降解塑料行业有望实现高速发展。佛山在产业发展上,积极布局替代产能。要积极鼓励塑料生产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工厂,推进绿色供应链管理和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增加激励手段和产业政策,鼓励企业生产符合规定的塑料袋,对环保塑料袋或其它塑料袋的替代品增加激励政策,让相关政策法规深入塑料制品产销的每个环节,培育一批先进环保塑料生产龙头企业。
另外,该完善的服务要完善。民众环保意识的提升及习惯的改变需要过程,不仅“一禁了事”,作为消费终端,民众对于新型材料的接纳意愿是关键。还应在便利性上多下功夫,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通过垃圾分类处理等其他环节提高塑料回收利用率,加速实现环境治理的目标。
(作者系三水区审计局办公室主任)
【来源】南方日报
【统筹】夏小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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