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鬼吓人”注意事项

黄埔检察
2020-11-2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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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

总有些爱开玩笑的人,

把扮鬼吓唬别人作为生活的调剂。

如果没出什么事情倒还好,

出了什么事情,

会有怎样的法律风险呢?

网上一则报道称,刘某想扮鬼吓唬一下室友,不料被吓坏的室友情急之下一拳打过去,将刘某的鼻梁骨打断了。这下子“玩笑”变“悲剧”。这个过程中,身体受伤的是刘某,那么刘某能否得到赔偿呢?室友受到惊吓,又能否索要赔偿呢?室友将刘某的鼻子打断了,是否又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首先,我们来看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故意打断他人鼻梁骨,如果经鉴定是轻伤,则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上述情况下,室友主观上,不具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而是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下所采取的行为,所以室友不必承担刑事责任。

接着,我们再来看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一条规定了承担侵权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在这个过程中,室友被吓坏,而一拳打过去,小编认为室友不存在过错,否则也是强人所难,任何人在应激状态下都无法清醒理智地再去精确计算自己的行为应该怎样。而室友出拳的起因则是刘某的扮鬼恶作剧,如果起诉到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细节,比如刘某扮鬼的惊吓程度、整个过程的刘某的做法等等,还可能存在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法官认为,刘某对整个事件存在过错,而室友无过错,因此室友不需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而且如果室友身体体质比较弱,一不小心被吓晕过去,身体健康受到影响,还可以要求刘某赔偿。

另一种可能是,法官认为,刘某的行为虽然不当,但也未到认定为法律上过错的程度,因此也没有过错。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所以,有可能法院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要求双方各自承担责任,而作为引发事件的刘某还可能会承担更多的责任。

根据报道,

最终,刘某和室友双方达成了协议,

治疗费用由室友支付,

而随后的整容和恢复费用由刘某自己承担。

有一说一,

有些人能接受像刘某这种玩笑方式,

双方可能一笑了之,

有些人不能接受这种玩笑,

可能导致关系疏远,

甚至还会有法律风险。

///

文丨三木

编辑丨人

图丨网络

<第15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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