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 | 房产继承碰了壁?别慌!“公证处+大数据”来跑腿

广东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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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起房屋继承问题

王大姐(化名)屡屡碰壁

最后公证员出马“跑腿”才能解决

究竟是咋回事?

不久前,王大姐急匆匆来到佛山市南海公证处九江服务点,咨询如何办理继承公证。原来,王大姐父亲刚刚离世,并留下了一套房产,但王大姐和她大哥纷纷表示放弃继承父亲的房屋,转由其母亲继承。

据了解,王大姐父亲的家庭情况较复杂,而王大姐父亲作为被继承人,其父亲和继母的死亡情况都无法证明。尽管王大姐跑了不少地方咨询,都没能解决这个棘手难题。

为了弄懂本次案例,咱们先来捋清楚王大姐父亲一家的继承关系。

看图说话,被继承人(王大姐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配偶(王大姐母亲)、子女(王大姐和她哥哥)

问题来了!目前由于被继承人父母情况不明,咱们必须先查明才能办理继承手续。

南海公证处公证员叶荣辉了解之后

立马表示可以为王大姐提供

“绿色继承”服务,帮忙“跑腿”

由于公安部门普遍在90年代才开始有户籍档案,而王大姐祖父在80年代已去世,公证员只好到王大姐祖父生前所在的居委会查核档案,幸好档案里的基本情况记录得很完整。

因为王大姐的继祖母在几年前去世,所以公证员紧接着就到公安部门查核王大姐继祖母的户籍注销情况。

在所有的情况都核实清楚后,公证员第一时间为王大姐办理了该房屋的继承公证,大大地为王大姐节省了时间,避免群众多跑路、跑冤路,实现“最多跑一次”。王大姐也凭借公证书,帮助母亲顺利地继承了父亲的房屋。

为有效预防继承纠纷,公证机构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对继承人范围及顺序的审查必须达到穷尽的标准,否则,就可能因遗漏继承人而引起家庭矛盾,增加诉讼负担,影响社会和谐。因此,公证机构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审查亲属关系是确有必要的。

对于所有公证事项,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公证人员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代为调查取证,使得当事人不会因为开不到证明而来回奔波,变“当事人跑”为“公证人员跑”“大数据跑”。

公证员

他们用脚步丈量新时代公证服务

把优质服务模式“跑起来”

南海公证处自开展“绿色继承”以来,主动与社区、行政事业单位搭建核实通道,协助当事人补充证据材料,通过公证员“多跑路”,实现群众“少跑腿”,使群众办证满意度不断提升,使公证公信力不断增强。

来源丨佛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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