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从化警方提醒:这些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需负全责!

广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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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灯在眼中永远只有“绿灯”,

马路中间围栏适宜练习“跨栏”,

骑车在各个车道随心所欲变线……

日常生活中,经常有以上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横过马路时,形成了“汽车该让我,撞我你负责”的思维,进而出现随意乱穿马路、闯红灯、过马路看手机等交通陋习。

小伙伴们,马路虽然想过就过,但事故也可能说来就来,几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是均被交警部门认定,行人或非机车驾驶人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

案例1:骑自行车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

2020年3月11日8时许,A骑自行车由105国道由东往西方向横过道路,遇B驾驶小型轿车沿105国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事发地,双方发生碰撞,致A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2:行人随意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

2020年8月29日22时35分许,C在朋友车上下车后,由西往东方向横过105国道,遇D驾驶小型轿车沿105国道北往南方向驶至,双方发生碰撞,造成C在现场死亡。

案例3:行人翻越马路中间围栏发生交通事故

2019年3月20日21时许,行人E由东往西跨越中心护墙横过106国道至北往南方向车道时,遇F驾驶小型汽车沿106国道北往南驶事发地,双方发生碰撞,造成E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4:行人在马路停留拍照发生交通事故

2020年8月2日22时许,G驾驶小型轿车沿从化大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行驶至从化大桥时,适遇H在道路内停留拍照,小轿车避让不及与H发生碰撞,造成H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这些触目惊心的事故现场,再次给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敲响警钟,过马路时,千万不要为了图一时方便,选择冒险横穿道路。

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遵守信号灯,注意道路两边是否有来车,特别在没有斑马线和信号灯的路段也要多观察,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同时,应当扭转“发生交通事故就机动车驾驶人都要担责”这一错误观念!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警方提醒

交通事故猛于虎,安全出行要牢记。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作为交通行为主体,同样要自觉了解和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素质,做到“停一停,让一让;宁走二百米,不急几分钟”,让文明过马路成为一种习惯,保障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共创“文明、和谐、包容”的文明交通环境。

来源丨广州从化公安

编辑丨小开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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