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欧达盈、唐伟提起公诉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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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肇庆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欧达盈、原肇庆市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副科长唐伟涉嫌贪污罪一案,由肇庆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11月16日,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已向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欧达盈、唐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欧达盈、唐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欧达盈、唐伟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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