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交通集团巡察整改情况公布,涉及违规询价采购等问题

南方+ 记者

选人用人不规范,带病提拔干部;纪委监督责任长期缺位,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个别施工类项目违规询价采购,招投标文件弄虚作假;官僚主义问题突出,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按照珠海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5日至12月31日,珠海市委第四巡察组对珠海交通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8日,珠海市委第四巡察组向珠海交通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珠海交通集团官网发布的《中共珠海交通集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市委巡察组在巡察的过程中发现了多项问题,主要集中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主题教育浮于表面,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使命感、责任感不强;党的建设与企业治理体系深度融合不够,管党治党不严,选人用人不规范;官僚主义问题突出,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委监督责任长期缺位,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违规分包问题比较突出,施工类项目违规询价采购,招投标和应收账款利息管理存在廉洁风险。

反馈意见后,珠海交通集团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反馈意见和有关要求,研究部署并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如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带病提拔干部问题,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件,5月22日制定印发《珠海交通集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试行)》,10月10日印发实施《珠海交通集团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了集团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突出做好干部动议、选拔、考察、聘任各个环节,认真落实“凡提四必”工作要求。

针对个别项目存在典型的官僚主义,拍脑袋决策的问题,一是针对个别下属公司投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调整方案。按照《公司法》等规定,抓好该公司出让、清算和注销工作,目前已完成注销工作,收回投资款并获利86.4万元。二是在后续工作中,制定完善集团投资管理系列办法,严格按照市国资委及集团有关的规定操作,确保项目实施的合理性,规避投资风险。严守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核关,加强项目前期市场调研,合理规划,保障项目可行性研究基础信息客观、真实、可信,综合评判项目的市场风险及合规性;严把项目风险提示关,联合法律部门在项目风险评估环节揭示项目将面临的投资、法律等方面风险;严抓项目投资后评价。加强对项目落实后各项指标与可行性研究指标的差异进行分析,差距较大的要求项目执行单位组织整改,并将其纳入项目投资考核。三是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采取措施降低应收账款风险,整改期间收回应收账款130.5万元。四是加强降本增效宣传和制度的梳理修订,制定制度2项,教育批评1人,提醒谈话3人,追责1人,切实增强了相关人员的思想意识。

针对部分工程分包监管不力,违规分包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加强工程项目的监管,对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查漏补缺,完善审核分包合同备案手续。二是从源头上控制违规分包问题的产生。加强对专业分包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和筛选,在审批程序、招标程序和准入程序三方面做到严格要求;建立长效机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相关制度执行。2020年5月制定印发了《珠海交通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限额以下项目招标管理的通知》。三是加强承包工程管理,明确界定、准确测算材料购买、设备租赁和劳务等内容的分包和采购,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四是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教育。

【记者】何康杰

编辑 蔡如意
校对 居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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