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个月,韶关地区的天气都以晴好干燥为主,正所谓秋高气爽,但这也到了森林火灾易发高发的风险期。近日,韶关多地就发生了多起违规野外用火、在田里烧秸秆等行为,更甚者引发山火,幸好各地时采取措施扑灭并抓获嫌疑人。
近期,南雄市查处五宗违规野外用火案件。如11月13日,邓坊镇赤石村委会村民曾某某擅自在耕种的农田使用打火机烧禾秆,过火面积约2亩。曾某因身体原因不适宜拘留,处治安罚款200元。11月11日,乐昌沙坪镇山坪村委会长坪组发生山火,经查,谢某为其父亲迁坟时,在坟头前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焚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引燃杂草后火势迅速蔓延,引发火灾。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谢某作出行政处罚。
始兴县马市镇“11·10”山火事件更是一个教训。11月10日13时许,傅某华等9人在马市镇红梨村管湖组“糯坑”山场下的稻田焚烧稻杆,焚烧过程中,稻杆烧到山场旁的树枝引发山火,并蔓延至周边山场。经初步勘察,过火面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当晚8时许至次日凌晨1时许,警方先后将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目前,始兴县人民检察院已介入该案,9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失火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秋收之后,少部分人为了贪图一时方便,将收割完的禾秆直接就地焚烧,殊不知露天焚烧禾秆的行为,不但造成空气污染,还极有可能引发山火,违反了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将面临行政处罚,更有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韶关召开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场会,通报了始兴县马市镇“11·10”山火事件基本情况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绷紧森林防灭火这根弦不放松,坚决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森林是城市的绿肺,韶关是广东重要的生态屏障,是北部生态发展区的中坚力量,生态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74.19%、有林地面积127.4万公顷、森林蓄积量9261万立方米,三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当前韶关正奋力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保护好这片青山绿水是韶关落实省委战略部署的责任与担当。
森林防火,责任重如泰山,森林火灾多为人们的防火意识不强、人为用火不当所致。接下来,韶关市各级各部门要紧绷安全弦,务必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坚决把23条森林防灭火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堵住可能会出现的防火工作漏洞。要集中力量增加群众的防火知识和法律意识,全面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横幅、宣传单、小喇叭等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特别是反面典型的宣传,以儆效尤。要加大重点区域的巡护力度,特别是农田边山体旁的区域,尽全力防止烧禾秆行为以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的发生,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加强技术监控设备的投入,严格落实应急响应制度,做到一旦发现火情可及时处理。
责任的盲区,往往是隐患的源头,要以压实责任入手,以追究责任落地,推动防火关口前移,做到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干。特别是在重要时间节点、易发高发区域,必须加强监测预警、火源管控,尽最大努力堵住漏洞、消除隐患,做到“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
防控结合,在做好预防的同时,也要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灭火队伍建设,加强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强化林火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加快各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综合防范能力和灭火技能,普及群众应对山火的安全知识,禁止人员盲目参与山火扑救。总之要念好禁火“紧箍咒”,筑牢森林“防火墙”,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撰文】潘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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