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6日起,深圳交警在上步百花一路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执勤过程中向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倡导“一戴两不”的良好交通安全行为,对逆行、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的电动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
“逆行”不可取,安全放第一位
在百日行动严管严查的行动部署下,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率有所降低。但电动车闯红灯、逆行、骑车不戴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行为仍时有发生。
福田交警大队上步中队民警饶峰介绍,主要原因有三:一是驾驶员图方便不想绕路;二是道路安全意识较为薄弱;三是施工路段较多无道路通行。
16日上午11时05分,深圳交警拦下3辆逆行电动自行车并对其危害道路安全的行为进行现场教育。部分外卖员为抢时间送餐往往会不顾安全逆行,极易与对向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事故,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饶峰表示,“逆行”是不可取的,我们每一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共同维护道路安全秩序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深圳交警提醒:只有“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才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通行,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闯红灯,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不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请务必遵守交通规则。
【撰文】丰雷 邓子良
【通讯员】深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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