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无劳动能力如何认定?医疗救助的标准是多少?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近日,清远市民政局联合连阳四县(市)民政局,在连州市区举办为期两天的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班,帮助连阳四县(市)民政部门和各乡镇新进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救助政策并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提高清远社会救助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在脱贫攻坚决战中切实发挥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培训班现场(来源:清远日报)
培训班上,授课人员就脱贫攻坚、临时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对信息化核对系统和全国低保管理系统进行培训和操作演示。
至此,清远市民政局今年已举办了三期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班,培训对象覆盖了全市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各乡镇(街)救助业务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500多人。通过培训,使县、镇救助工作人员对社会救助的各项政策业务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有效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提高全市民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夯实了基础,让党和政府的社会救助政策准确、充分、及时有效在基层落实。
链接:清远的社会救助有哪些?
清远市民们,如果您或者您的亲戚朋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社会事务办申请相应的社会救助。
一、凡是本市户籍人员,经信息化核对和综合评估,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财产状况符合规定,即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24个月低保标准,不超过1套(栋)住房,没有商铺、车库、机动车辆和商事登记信息等,综合评估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月低保标准的,即2020年城镇居民低于807元/人/月;清城区农村居民低于660元/人/月,其他县(市、区)农村居民低于580元/人/月,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二、凡是本市户籍人员,经信息化核对和综合评估,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综合评估后家庭月人均收入达到当地月低保标准、但不超过当地低收入(即1.5倍低保标准)标准的,家庭成员中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三、四级精神残疾人和三、四级智力残疾人,可以单独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三、凡是扶贫部门审核认定的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三、四级精神残疾人和三、四级智力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四、凡是本市户籍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可以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五、凡是因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六、凡是因病住院,医疗费用经各类保险赔付、政策性救助后,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合规自付金额年度内超过5000元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七、凡是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残疾人,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八、凡是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四级精神残疾人和三、四级智力残疾人,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九、凡是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以到市、县救助管理站申请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
十、凡是本市户籍,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申请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十一、凡是本市户籍,年龄未满18周岁的儿童,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十二、凡是本市户籍,携带艾滋病病毒及患有艾滋病的未成年人,可以申请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社会救助
来源:清远日报 清远市民政局 连南民政局
编辑:丘志高 莫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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