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精神,破解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全面综合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大格局,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确实施,2020年11月4日,我市召开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全市社会治理工作创新发展。
湛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曹永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勇武,市政府副市长崔青,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和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张茉出席了会议,市委有关部委、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政法领导,各县(市、区)院检察长以及检察系统的相关同志等2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黄勇武主持。
湛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曹永中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勇武
市政府副市长崔青
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张茉
会上,张和林通报了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指出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要求。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吴川市委、雷州市委等五个单位作了大会发言,张茉代表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谭玲作了讲话,她充分肯定了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对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了新希望和新要求;崔青就如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和落实作了讲话,强调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领会该法的精神,并对下一步开展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和林
市委常委曹永中就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了讲话,他指出,当前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并要求各级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在面向全体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做好重点未成年人群体的管理和帮教工作,坚持标本兼治,重点落实人、财、物保障,有效破解全市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突出问题,形成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救助工作格局,倾力推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创新发展,为全省提供湛江经验和模式!
此次会议是全省首个以地级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会议印发的《湛江市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我市各相关单位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具体职责。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乘势而上,全力推动湛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创新发展,为全省提供湛江经验。
会议提出以下贯彻落实要求:第一,及时贯彻会议精神。会后,各地各部门要马上向当地党委政府或党组专题汇报此次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同时各县(市、区)镇街要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第二,压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将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第三,抓实重点工作。要把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门学校建设等作为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重点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及市委的有关精神及部署,成立了专业普法团队,全市260名检察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走进中小学校讲授民法典法治课,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活动300余场,覆盖近100多万师生家长。
今年1至9月,我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3.9%。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我市检察机关坚持做到介入快、审查快、救助快、防护快;同时,大力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建设,在全市建立25家未成年人爱心观护基地,开展“共筑未检梦,齐心育花朵”专项行动,并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去年,市检察院以未检女干警为主体的公诉一科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市委和省检察院对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经验做法被全省推广。2020年初,市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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