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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山镇适龄儿童入读民办(集体办)幼儿园
补贴预告篇
我镇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入读民办(集体办)幼儿园补贴和辖区内非户籍人口适龄儿童积分制民办(集体办)幼儿园学位补贴的申请准备开始了。请家长们密切留意相关信息,并提前做好申请上交材料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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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跟着小编来熟悉一下!
一、户籍适龄儿童入读民办(集体办)幼儿园补贴
(一)申请对象条件
申请人(即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大岭山镇户籍适龄学前儿童。
2.在申请当年的8月31日前年龄满3周岁且不满6周岁。(即:不满3周岁或已满6周岁,不享受该补贴资格。)
3.申请当学年入读的必须是东莞市内非公办幼儿园。
(二)申请流程及材料要求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11月5日-11月2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内)。逾期未提出申请,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请提交如下材料:
1.小孩、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页);
2.父或母(法定监护人)一方“东莞农村商业银行”银行账号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开户人签字);
3.入读民办(集体办)幼儿园的盖章收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请提交一年保教费的所有票据。(注意:逾期未提出申请或未提交完整收费票据材料的,将不再补发当年度补贴。不再补受理。)
(三)补贴下拨
村(社区)收集材料审核公示后,提交镇教育管理中心复核,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标准拨给补贴。
二、辖区非户籍适龄儿童积分制民办(集体办)幼儿园学位补贴
(一)申请对象条件
申请人(即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含香港、澳门、台湾户籍)学前教育适龄儿童。(外国国籍的学前教育适龄儿童不适用于本办法)
(2)在申请当年的8月31日前年龄满3周岁且不满6周岁。(即:不满3周岁或已满6周岁,不符合申请积分制民办(集体办)幼儿园学位补贴的条件。)
(3)申请当学年入读的必须是大岭山镇辖区内非公办幼儿园。
4.申请人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必须在大岭山镇行政区域就业或经商,以及在大岭山镇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请流程及材料要求
申请人需于11月5日-11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一次性向在读本镇辖区的民办(集体办)幼儿园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未提出申请,将视为自动放弃。
1.基本材料:
(1)小孩、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如户口簿不能清晰显示亲子关系的,需另行提供《出生证》等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2)申请人积分方“东莞农村商业银行”银行账号复印件。银行账号的开户人必须与积分方为同一人。
2.具体积分项目及材料指引说明:
(1)文化程度。提供大专及以上的最高学历佐证材料,如:《学历鉴定报告》、《毕业证》。(如缺《学历鉴定报告》,须另行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的在线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可填写在《毕业证》复印件右上角。)
(2)居所。提供本镇辖区产权清晰自有居所佐证材料,如: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备案合同。
(3)参加社保时限。提供在本镇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限佐证材料,如:东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关注“东莞社保”微信公众号,通过“个人查询”的“凭证下载”,在线下载《东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加分。申请人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是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参照“文化程度”的审核要求同时提交双方学历佐证材料。
3.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作为“积分方”进行积分,除居所房产信息积分项目外,其他积分项目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不交叉或累计积分。
(三)审核评分
镇教育管理中心及幼儿园,按照积分学位补贴办法的规定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评分。
(四)积分排名及录取公示
审核资格及积分确认后,进行积分排名及录取结果公示。
(五)补贴下拨
经公示无误后,将依办法补贴标准进行下拨。
来源 | 大岭山教育
编辑 | TT
设计 | 阿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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