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被拍卖,不仅没有不满,反而送来了感谢信,这是怎么回事?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协调为被执行人解决基本生活住房问题,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文某因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向深圳某银行申请了贷款,后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调查发现文某对外还有待收账款,且其名下有一套房产,用于自用居住,如果强制拍卖,文某一家居住将成为问题。
执行法官在启动房产评估拍卖程序的同时,将调查情况通报给深圳某银行,其对文某的处境表示充分体谅,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深圳某银行同意给予文某一定宽限期,文某尽力催收债款、筹集资金,力争在这个期限内偿还债务。
根据约定,如果欠款能够还清,被执行人的自住房屋就可以避免被拍卖,如果无法清偿,法院继续拍卖该房产。
疫情期间,文某经营的企业陷入困境,催收的债款亦没有到位,无法按期偿还欠款。法官按照协议约定,将涉案房屋挂网拍卖,房产以500万元拍卖。
因深圳某银行的案件抵押债权达460万元,同时还有另外6位债权人参与分配。文某唯一房产被拍卖,负债累累,生活陷入困境,因而申请预留租房补助。
如何公平合理的分配拍卖款,是执行法官当前最大的难题,不仅要保障债权人的胜诉权益,同时也要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此,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召开了债权人会议,详细计算各项债权金额,协调多方诉求,拟定分配方案。最终,各方就拍卖款的分配达成一致,所有债权人同意为被执行人预留相对合理的租房补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所需,其余款项按相应份额进行分配。这个分配方案,也让被执行人内心的担忧和抵触情绪彻底消除,在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及时将拍卖房产交付给买受人,整个执行案件做到了案结事了。
文某表示,虽然房子被拍卖,但依然对执行法官的公平公正、善意文明执行表示感激,并于近日寄过来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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