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车要钱叫爸爸”可能会触犯哪些法律?

黄埔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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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河南男子跪地叫爸爸拦婚车要钱”的新闻在网络上引起关注。

而根据公安部门发布的案件信息

该案嫌疑人高某某在2018年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后仍不思悔改,在今年国庆及中秋双节假期期间,多次在河南省濮阳市的城区道路内以“跪地拦车叫爸爸”的方式索要钱财,其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电影《让子弹飞》中有一段经典台词:

“我是想站着,还把钱挣了!”

而令人遗憾的是,

上述案件中的嫌疑人却不惜再次违法也要跪着“赚钱”,而不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有见及此,黄小明就给大伙儿分析一下,“儿子”为了索取钱财而跪地拦车叫爸爸可能会触犯哪些法律。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拦截他人,情节恶劣——根据刑法规定,多次拦截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拦截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生活,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强拿硬要,情节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多次强拿硬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强拿硬要严重影响他人的生活”的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非法拦截机动车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拦截他人或者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黄小明寄语:

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赚钱不仅要堂堂正正地站着,还得要遵纪守法,不能为了“钱”而丧失法律与道德的底线!

///

文丨嘉滨

编辑丨Archer

图丨网络

<第15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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