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社保局网站刊登了一则通告: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从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
自2020年11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调整为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的失业保险金(遇节假日顺延)。调整过渡期间11月份未领到的失业保险金将于12月10日前拨付到位。
以下是线上申领失业金流程▼▼▼
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下拉页面,找到社保服务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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