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蜜蜂的下场,哈哈哈哈哈……

佛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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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见过偷蜂蜜的,没见过偷蜜蜂的,话说这贼都不怕蛰吗?

倒是没被蜜蜂蛰,却狠狠被法律“蛰”了一下,该!

2020年5月27日6时许,赵某和往常一样来到大棚内检查蜂箱,发现2个蜜蜂箱内共计10个蜂板被盗。而他在前一天傍晚六点半左右查看时,2个蜂箱还一切正常。赵某看见自己辛辛苦苦养殖的蜜蜂一夜之间被盗走,心急如焚当即报警。

警方调查后发现,偷走蜜蜂的是住在附近的吴某、杨某二人。二人想养蜂吃蜜,但嫌自行购买蜜蜂价格高昂,便想在路边找准蜂箱进行盗窃。他们平时会注意观察附近哪里有养蜂人,然后再进一步商量行窃方案。因为蜜蜂认主,还会叮咬陌生人,但在夜间较为安静、不喜动,再加上晚上蜂箱无人看管,吴某、杨某二人便多次相约夜间盗窃蜜蜂。

被告人吴某到案后交代,他本来对蜜蜂知之甚少,有养殖经验的杨某告诉了他一些关于蜜蜂的知识。吴某听来觉得养蜜蜂很好玩,又听杨某说到八九月份蜜蜂采蜜后可以收集蜂蜜吃,自己收集的蜂蜜比超市购买的要纯得多,于是两人一拍即合。

经查,被告人吴某、杨某两人先后作案3次,每次盗窃2个蜂箱,至案发共盗窃了6个蜂箱。其中一个蜂箱因在途中掉落被丢弃。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被告人吴某、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盗窃罪。近日,经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吴某、杨某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追缴其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检察官提醒,日常生活中许多人都有不劳而获、顺手牵羊的心理,市民朋友应增加法治意识,勿碰法律底线。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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