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记者从广东省交通集团所属二广高速获悉,一辆货车日前行驶至二广高速连南收费站时冒充“绿通车”,被收费员在查验时及时发现,该车竟然是一辆经过伪装的非法运输香烟车辆。
该批卷烟已交由当地烟草专卖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收费员打开后车门发现车厢内空荡荡,只摆了一层箱子而已,当询问司机装载的是什么货物时,该车司机称是蔬菜。根据验货经验,收费员觉得车厢里定有问题,随即爬进车厢随手打开一个泡沫箱,发现里面全是香烟。收费员立即通知站领导及当地公安局、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
在确凿证据面前,该车司机陈某主动交代,这批香烟是他为老板托运,自己并不清楚香烟是否合法,也无法提供烟草专卖准运证件。经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现场清点后发现,有28个品种卷烟共1760条,价值28.85万元,该批卷烟已交由当地烟草专卖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司机陈某当场自愿补缴历史及当次偷逃的通行费共263元。
自今年以来,二广高速连南收费站配合地方烟草专卖局累计查获非法运输2起,共查获5692条卷烟,价值65.82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烟草属于专卖品,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记者】赫鹏翀
【通讯员】房丽珍 欧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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