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晚间,记者从上交所官网获悉,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鑫激光”)科创板IPO已显示为终止注册状态。这意味着,历经一年半多的时间,创鑫激光A股上市计划宣告折戟。此前,创鑫激光IPO已顺利过会且提交注册。
科创板网站信息。
创鑫激光成立于2004年1月1日,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蒋峰,通过直接及间接形式合计持有45.67%的股权,为实际控制人。创鑫激光是国内首批成立的光纤激光器制造商之一,也是国内首批实现在光纤激光器、光学器件两类核心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进行垂直整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之一。
上交所官网显示了创鑫激光发行注册过程。2019年3月29日,创鑫激光申报在上交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并于4月2日获得上交所受理,2019年4月12日就已被问询,2019年11月14日通过上市委会议,在2019年12月27日提交注册,看起来一切都顺顺利利,但是10个月后,在2020年10月23日变更为“终止注册”。
2020年10月26日披露的“中国证监会科创板注册程序终止通知书”显示,在10月13日,创鑫激光及其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主动要求撤回注册申请文件,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10月21日决定终止对其发行注册程序。
从程序来看,距离创鑫激光科创板上市,仅差来自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文。这也意味着,时隔一年半后,创鑫激光主动“撤单”。
据相关信息披露,2019年7月9日,上交所收到关于创鑫激光的相关举报信。7月11日,上交所发出举报信核查函,明确要求创鑫激光的中介机构进行核查。
上市委会议2019年第46次审议会议审核意见要求创鑫激光及中介机构说明深圳爱可为的情况。审核意见介绍,2019年7月18日,创鑫激光及中介机构代表来访审核中心时否认深圳爱可为是蒋峰通过第三人控制的公司,否认通过代持方式隐藏与深圳爱可为之间的关联关系,但在2019年9月19日,发行人及中介机构代表来访审核中心,承认深圳爱可为是蒋峰通过第三人控制的公司。审核意见要求说明原因。
2020年4月17日,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披露问题的公开说明,称首次申报的文件中未披露实际控制人蒋峰通过第三人控制的关联方深圳爱可为激光技术有限公司有关情况,后续审核过程中,经与交易所审核人员的充分交流沟通,实际控制人深刻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采取了多项措施纠正这一问题。
创鑫激光IPO折戟,对其背后投资机构是较大打击。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股东中,出现国相鑫光、上海联创、苏州凯风、湖北小米、招商招银、赛富鑫华、中盈盛达等投资机构,这些机构背后不乏国资风投基金、招商系基金、小米及地方国企深投控的身影。
其中,国相鑫光持股10.89%,其控股股东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于2016年8月8日在深圳前海注册成立,首期规模1000亿元。基金由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和控股股东,联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机构共同出资设立。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统计,创鑫激光是科创板第四家因在注册环节申请撤回材料而终止上市的企业。其他三家分别是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二十一世纪空间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链接:深圳创鑫激光闯关科创板,股东榜背后现国资风投、招商系、小米身影
【记者】李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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