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表彰大会,集中表彰今年以来获得重大荣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在法院工作30年的人员颁发荣誉天平奖章。
为深圳市首届审判业务专家颁发证书。
会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指出,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要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想问题、办事情,围绕深圳战略定位,发挥审判职能,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对标最高最好最优最强,加快建设具有社会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一流法院;扎实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改革综合效能,为全国法院的改革发展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
全市法院表彰大会现场。
此外,要发挥好审判工作的领军作用,积极承担重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审理任务,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办精品案,着力打造一批精品案例、精品庭审、精品文书,充分展现业务专家的能力水平。向全国、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迈进,带动广大法官钻研审判业务、提升司法能力,推动深圳法院打造一支具有全球化视野和国际化裁判水准的审判专业人才队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茂荣提出,深圳法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建创新提升法院党的建设质量和效果,为全省法院作示范、作表率。
而且,深圳法院要在创新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上走出新路子,培养更多司法审判和改革创新的“先锋队”“优等生”;要重视专门审判人才建设;重点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27条改革措施和40项首批授权事项,加大力度培养储备知识产权、涉外、环境资源、互联网、金融、破产等领域的专门审判人才;要加强审判业务专家培养选拔,发掘培养更多专家型人才;要打造有一定规模的人才方阵,对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警,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和宣传,大胆选拔使用,提供更多的培养培训机会。
附表彰名单:
深圳市审判业务专家:
深圳中院:蒋筱熙、欧宏伟、王 畅、李育元、岳燕妮、黄 新、王 芳、唐国林、涂俊峰、钟 华、武文芳、温锦资、李 静、王作洲、姜君伟、赵 靓、许绿叶、刘杰晖、李 飞、陈朝毅、林建益、唐 毅、路德虎、罗映清、丁 婷、王成明、王强力、李 力、王利萍、李雪松、时晓克、杜佳鑫、黄振东、翟 墨
前海法院:马占举、彭 亮、陈柳波、林 艳
福田法院:李 涛、唐春丽
罗湖法院:郑有培
南山法院:张国辉、黄娟敏
盐田法院:段 晖、吴文芬
龙岗法院:龙富泉、曾友林、向 翔、施东辉
坪山法院:阳云其
荣立二等功的集体和个人:
宝安法院西乡法庭
宝安法院执行局
深圳中院:王勇、陈明亮、杜佳鑫
福田法院:魏巍
罗湖法院:李培春
南山法院:陈盛超、张国辉
盐田法院:张明军
龙岗法院:蔡学武
坪山法院:贾延涛、段伟
荣获全国法院重大荣誉的集体和个人:
罗湖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深圳中院研究室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深圳中院执行实施处李振宇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荣誉天平奖:
深圳中院:万国营、江茂贤、肖宏开、曹启选、王利萍、周最久、马瑛、何智、方洪奎
前海法院:闻长智
福田法院:丁健、郑雁超、陈肖娟、孙远军、周倩、谢文超
罗湖法院:叶冠文、胡建忠、陈煜云、彭弘卫、唐海彪、高志常
南山法院:符波、韩悦秋、邱裕华、贺冬红
宝安法院:林葵英、潘淦强
龙岗法院:李锦明、邱伟粦
坪山法院:林少兵、陈勇安
光明法院:杨克成
【记者】 苏国锐
【通讯员】 深圳中院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