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施“断卡”行动!一张银行卡涉案,所有银行卡受限

惠东警讯
+ 订阅

关注“惠州市反诈骗中心”微信公众号

近日,广东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决定建立出租、出借、买卖银行卡及账户的涉案单位和个人惩戒机制。

要知道,任何一宗电话网络诈骗,都离不开信息流(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洗脑)和资金流(通过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转账)两个要素,而信息流和资金流最重要的载体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简称两卡)。

诈骗分子为逃避警方打击,一般会采取租赁、购买两卡的方式,这就滋生了买卖两卡的庞大产业。

如何才能有效打击交易两卡,以防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答:开展“断卡”行动,采取打击、整治、惩戒三大举措,从源头上遏制两卡交易行为。

打击

打击谁?打击的是“两卡”买卖链条上的所有人。

第一类,开卡团伙。

自行前往营业厅、银行或网络渠道开办银行卡、电话卡的“卡农”,以及机构内部利用系统漏洞大批量开卡的“内鬼”。

第二类,带队团伙。

以“扫村”、“扫校”高额利益的形式,组织诱骗大学生、村民开卡的带队团伙。

第三类,收卡团伙。

接收带队团伙收来的手机卡、银行卡的“卡头”。

第四类,贩卡团伙。

全国各地层层贩卖两卡的赚取差价的人员。

整治

整治谁?整治的是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

第一类,涉案两卡较多的开办地。

比如某些大学、农村等,几乎是整个学校、整个村子全员开卡、卖卡。

第二类,涉案两卡较多的中转地。

比如毗邻东南亚国家的云南、广西,边境口岸较多、交通便利的广东、福建等地。

第三类,有“内鬼”的金融行业、通信行业。

这两个行业部分人员为了完成业绩,利用自己职务便利,开卡办卡售卡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

惩戒

惩戒谁?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的单位和个人

相关措施:广东省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按照相关要求,对被惩戒的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在广东省内开立的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以及支付账户的所有业务,不得为其在广东省内新开立账户。

惩戒期满后,对上述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

想想,这还只是银行卡使用受限,要是再加上手机卡,那画面太美,我不敢想象。

接下来,惠州市反诈骗中心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开展“断卡”行动,全力开展打击、惩戒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