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风华㉞|超1/3法规开全国先河,特区立法与改革创新“同频共振”

南方+ 记者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当天,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等7项创新性重要法规,其中5部在内地都属“首部”,引起坊间高度关注。

而这正是深圳立法特征的缩影。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

改革开放初期,国家法律体系尚不完备。199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深圳特区立法权,希望深圳在立法上先行一步,为国家立法探索和提供经验。

深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胡建农曾长期从事人大和政府立法工作,他最为深切的体会是:深圳几乎所有重要的改革都与特区立法相伴,二者有机融合、相辅相成

胡建农说,深圳改革创新的路径之一就是立法先行,即一旦决定进行改革,随即启动立法。立法形成的过程也正是改革措施不断完善和成熟的过程,立法项目出台之日就是改革方案完成之时,实施这些创新性法律制度就是进行改革。

以1994年深圳出台的国内第一部物业管理条例为例,不仅在国内立法中首次提出物业管理概念,还突破了单位管理住宅小区的传统模式,创设了体现业主自治的业主大会、业主管委会制度,由此奠定了我国物业管理法律制度的基石。

2019年,针对改革发展中的新问题,《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启动修订,同年8月获表决通过,并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改革再次得到深化。

立法先行与改革创新同频共振,让深圳充分发挥立法“试验田”作用,也形成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法规框架。

截至2020年7月底,深圳共通过法规及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483项,其中制定法规235项,超过1/3法规是在国家和地方立法没有先例的情况下开全国先河、填补国家立法空白。

“市场化程度最高”和“创新生态最完善”是深圳的显著城市标签,孕育出华为、中兴、腾讯、比亚迪、大疆等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其背后与特区立法的保驾护航密不可分

南山片区高楼林立。南方日报记者 朱洪波 摄

南山片区高楼林立。南方日报记者 朱洪波 摄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罗莉曾介绍,仅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深圳共制定该领域法规70项左右,包括规范市场主体方面的股份有限公司条例、商事条例、企业破产条例等,建立和规范市场中介机构方面的律师条例、注册会计师条例、行业协会条例等,以及培育市场的配套立法,如房地产市场条例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主任李洪雷则对深圳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立法,印象深刻。“深圳率先将自主创新提升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先后制定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技术秘密保护条例、创业投资条例、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技术转移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多部法规,为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李洪雷说。

随着深圳要打造国际化创新城市,对该领域的立法近年更有加大趋势。比如:2018年1月12日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旨在破除科技创新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助力深圳形成综合创新生态体系,以城市为基本单元进行立法在全国尚属首次。同年12月27日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被认为是史上最严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2020年8月26日,全国首部覆盖科技创新全生态链的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也获表决通过,创新性的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允许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申请内地科技项目、确立公司“同股不同权”制度等。

“这些立法不仅为特区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实现了特区从单纯的经济试验功能向经济、法治双重试验功能的转化。”李洪雷说。

深圳市科创委副主任钟海说。

创新变通是特区和特区立法的灵魂,尽管经济特区的创新空间较改革开放初期有所缩减,但这并不意味着特区立法已经失去创新和变通的需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历史时期,更多经济特区的改革创新要以立法形式表现出来,这要求对法律和行政法规进一步作出变通。”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委相关负责人说。

深圳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拟立法全面管理海洋,海域使用权或将招拍挂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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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提出“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在遵循宪法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前提下,允许深圳立足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这体现了中央对深圳改革发展和法治建设的重视和支持,也为新时期特区立法指明了方向。

凡属于先行性、实验性、创新性的制度建设,就要大胆运用特区立法权。”该负责人表示,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已及时梳理出第一批立法需求项目清单,提出需要制定和修改创新变通的经济特区法规66件,推动加快破解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结构性问题。

仅最新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等7项重要法规,几乎每部都有变通的做法

24万多杆路灯景观灯如何管理?深圳曾对照明管理举行立法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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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的全面推进,立法任务将越来越重,深圳人大也将争取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特区立法给予更多支持和指导

目前,深圳人大已与全国和省人大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成立了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工作小组,共同研究特区立法变通规定的重点、边界和范围,协调解决特区立法中的相关问题。

与此同时,为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深圳人大也加强“开门立法”,重视开展立法前论证、立法后评估等,已设立企业立法联系点12个、社区立法联系点240个,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库、立法研究中心、立法联系点作用,扩大公众对立法的有序参与。

【撰文】南方日报记者 张玮

【摄影】南方日报记者 鲁力 朱洪波

【策划】甘雪明 曲广宁 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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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越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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