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出首张垃圾分类罚单,一小区被罚1万元

南方+ 记者

深圳垃圾分类处罚动真格了!10月9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龙岗布吉街道执法队在可园小区开出全市首张垃圾分类罚单,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因未按照要求设置分类投放点等违法行为拟被顶格处罚1万元。

可园垃圾分类点

2020年10月1日起,《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进入集中执法期。今天上午8点半,记者跟随执法队员走进龙岗区可园小区,在19栋C座发现该小区未按要求摆放四分类垃圾桶,且仅有的2个垃圾桶旁也堆放着一袋袋未分类的垃圾,现场脏乱差情况严重。布吉街道执法队执法员王红梦介绍:“这个小区的垃圾投放点主要有两个违法的问题。第一个就是垃圾分类的标识没有设置,宣传标语也没有,地面不够整洁。第二是分类的类别不够,“按照要求,这里除了设置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桶之外,应当还要设置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桶,且须配备洗手池和相关洗涤清洁设备。”

王红梦介绍,9月20日执法队已经来可园小区进行过垃圾分类落实情况检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今天“回头查”依然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现在当事人已经非常清楚他们违法的事实,所以我们就针对他们违法的情况和现实排查的违法事实做出了顶格处罚。”

行政处罚告知书

行政处罚告知书

“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67条,当事人未按照规定设置生活垃圾投放点,拟处罚一万元人民币。”王红梦介绍,此举也是为了促进相关责任人更好落实《条例》相关规定,以罚促管。

据了解,可园小区有5万多居民,从目前情况来看,整体宣传还不到位,很多居民还不知道垃圾分类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该小区物业负责人易先生现场承认了存在问题,并承诺将规范布置垃圾投放点。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梁卫坤介绍,虽然仍有个别小区垃圾分类开展情况不理想,但与8月份相比,深圳市民对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已有了大幅提高,截至9月底,深圳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已达40%,已提前达到今年的任务目标。

条例规定:最高可罚50万元!

根据《条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未按照要求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未保持投放点或者收集容器完好、整洁,且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在住宅区居住楼层公共区域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时间、频次、路线和要求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处五千元罚款;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处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混合处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处理生活垃圾并牟取利益的,没收违法所得。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没有严重情节且自愿参加市、区主管部门组织的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宣传服务或者现场督导等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即活动代罚。

【记者】杜艳

编辑 杨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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