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直播电商标准发布,要求全程交易记录保存3年以上

南方都市报
+ 订阅

日前,中国商业联合会在广州直播电商产业年会上发布了首部全国性直播电商标准——《直播营销服务规范》(下称《规范》),从直播电商前台主播、后台运行、采购供应链、货主方、信息方、资金方等不同维度进行了规范。

imagefile

9月27日,南都记者从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下称“中商联媒委会”)工作人员提供的《规范》中注意到,此次标准首次明确了“直播营销”直播营销主播”“直播营销经济服务机构”等行业术语和定义。同时对经营方做出了具体的规范约束,要求记录直播交易全过程信息,包含但不限于音频、视频、文字、图片资料等内容,“且记录影像资料保存不低于3年”。

imagefile

南都此前报道,今年6月初,中商联媒购委宣布牵头起草首部全国性直播电商标准《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两项团体标准,拟规范商品质量、主播行为,让直播带货有规可循。

“规范的名字原来是《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现在定为《直播营销服务规范》。”9月27日,中商联媒委会的一位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透露,更名原因是考虑到《规范》的约束主体主要是经营方。

《规范》显示,此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提出,学界和业界多个单位参与起草,包括中国商业联合会、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加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北京正和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而主播李佳琦正是美腕公司旗下签约艺人。

南都记者注意到,此次标准首次明确了“直播营销”“直播营销平台”“直播营销商”“直播营销主播”“直播营销经济服务机构”的行业术语和定义。

如直播营销定义为“基于互联网技术,以人物讲解、演示,结合即时视频、音频、图文等形式向直播营销平台消费者发布商品、服务等信息,达成以品牌推广、商品销售等为目的的经营活动”。直播营销平台即“在直播营销活动中提供直播技术、环节和服务的组织”。直播营销商为“通过直播销售商品和/或服务的组织和个人”。直播营销主播是“以讲解、演示,结合即时视频、音频、图文等形式,实时向公众发啊不商品和/或服务信息,与消费者互动交流,促成商品和/或服务销售的人员”。而直播营销经济服务机构即MCN机构,定义为“培育主播,为主播营销商开展网络直播营销提供服务的机构。”

主播需实名认证,平台经营者记录影像资料保存不低于3年

除基本定义外,此次标准还从直播营销的策划、实现、管控和评价及改进整个过程,对行业提出了一些控制性要求。如在实现环节中,要求“直播营销实施后,商品和服务交付以及售后服务的实施应明确责任,履行承诺,售后服务宜满足GB/T 27922的相关规定”等。而在管控和评价环节中,要求“平台提供方对直播过程建立内容管控机制,及时清理违规内容,设置用户举报通道,对消费者在直播服务期间的言论进行规范治理”。

imagefile

关于人员、平台经营者、营销商、MCN机构等的服务,此次标准提出了一些规范性要求。如主播需进行实名认证且有必要的消费体验;平台经营者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并公开明示电子商务等资质,同时还要求“记录直播交易全过程信息”,包含但不限于音频、视频、文字、图片资料等内容,且记录影像资料保存不低于3年等;而营销商除需资质要求外,标准还从售前服务、销售过程、售后服务三方面对其做出了服务要求。最后,标准对MCN机构的主播管理及行为等做出了规范和要求。

南都记者从官网了解到,为了使《规范》的约束力能落到实处,中商联媒委会还将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全民监督机制,招募消费者成为社会监督员。社会监督员可以通过平台或者电话进行举报,之后再由协会与全国各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联动,第一时间将消息无缝对接,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执法建议函。

采写:实习生 郭美婷 南都记者 诸未静

编辑 宋杰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