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窃16年文物,离奇现身广东拍卖行!文物局回应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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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图书馆一批珍贵文献失窃16年后离奇现身广东拍卖行,目前由公安机关暂扣,文物行政部门已展开调查。面对公众的关切,各相关方也在陆续发声。

9月17日下午,广东省文物局工作人员回应南都记者,此次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崇正”)举办文物拍卖活动前,确已按规定提出审核申请,并由该局批复、备案。该局正积极配合调查。

广东崇正方面则向南都记者表示,这批现已被认定为失窃文物的拍品系拍卖委托人善意取得,其上没有四川省图书馆的任何印记,公司在上拍前也已通过“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进行检索,未发现相关登记,因此没有认定为馆藏失窃文献。据崇正相关工作人员转告,目前,委托人无意接受媒体采访。

此前报道↓↓

馆藏文物现身广东拍卖行!证实了:是多年前失窃文物

“西南名儒林思进和他的友朋书札”拍品之一。

拍卖行系按规报批,未发现是馆藏文物

8月29日,广东崇正对外发布“西南名儒林思进和他的友朋书札|崇正2020春拍”拍品信息,以图文形式介绍了这批即将于9月13日拍出的信札,称其原为1938年林思进亲自汇编整理成册并题签的师友书信、诗笺,“数量庞大、内容丰赡,为稀见的近代史研究材料”,“基本未面世过”,此次拆分成多个标的上拍。正是这篇宣传材料,引起了部分网友的注意。

文博领域公众号“江上说的”于9月10日发文称,这些拍品中,有部分入编了《四川省图书馆馆藏珍品集》,是身份明确的馆藏珍贵文物,绝对不该出现在拍卖会上。当晚,广东崇正发出《林思进相关拍品撤拍的声明》,表示对此批信扎的来源尚需进一步核实,因此做出撤拍决定。9月13日,在如期举行的广东崇正“2020春季拍卖会-古逸清芬·信札古籍文献”专场,南都记者注意到,确无相关拍品。

川图失窃藏札曾在2005年被拍出。

几乎是在拍卖会举行的同时,9月13日晚间,四川省图书馆就林思进藏品失窃一事发出声明,证实现身崇正拍卖行的这批信札确系该馆书库2004年12月13日失窃案的被盗文献。声明中也介绍,该馆在失窃案发生时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直到今年8月29日知悉广东崇正对外发布的拍品信息后,才第一时间发现拍品与失窃文献高度相似,于次日上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并告知警方。

这一消息引起公众哗然:识别、追回失窃馆藏,难道只能靠网友的偶然关注?

其实,针对这一问题,今年4月30日国家文物局重新公布的《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有详细规定:在文物拍卖公告发布前,拍卖企业应向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提出文物拍卖标的审核申请,由3名以上审核人员(其中省级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不少于1名)共同进行实物审核,若发现属于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收藏、保管的文物,以及非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国家文物局对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的审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此次出现的“林思进书札”,是否经过了文物管理部门的把关?据广东省文物局工作人员对南都记者回应,整个审核流程确系合规,由该局批复、备案。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的政务公开栏目中,至今仍可查到《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2020年春季拍卖会”文物标的的批复》,落款时间为8月26日,文件中对申请审核的1106件/套拍品详细甄别为“禁止拍卖物品”、“禁止出境物品”、“限制出境物品”和“非文物”四类,其中1件标的被认定为“禁止拍卖物品”,责令撤拍。

广东崇正相关工作人员亦表示,该公司收到广东省文物局上述批复文件之后,方才举办拍卖会。当发现拍品来源有疑,也第一时间进行了撤拍,因此林思进相关拍品没有出现在预展现场,也没有进行拍卖。

国内已有失窃文物检索平台,但数据不全

南都记者获悉,拍卖公司为避免成为销赃渠道,在征集拍品时,会要求委托方说明来源,内部也会进行审定,初筛上报之后还要接受文物部门的审查。层层审核的重点之一就是,确认拟拍卖标的是否属于不得拍卖的馆藏被盗(丢失)文物。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拍卖公司并没有能力逐一核实拍品来源,很大程度上依赖委托人的说明。在签署合同时,委托人须对拍品来源的合法性做出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合法取得文物的途径包括: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从文物商店购买;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等。通常来说,文物拍卖成交凭证及发票,可以作为合法来源证明材料。对于林思进信札的拍前鉴别过程,广东崇正相关工作人员回应,委托人称其通过2005年的公开拍卖获得这批信札,而后珍藏至今,这一信息与网上的拍卖记录能够对应;信札上没有四川省图书馆的任何印记;依照上拍前的惯例,公司还通过“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进行检索,未发现相关登记。因此,崇正方面认为拍品系委托人善意取得,可以进入拍卖流程。

显然,在上述求证过程中,公开、联网的“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http://bdww.sach.gov.cn)应是拦截失窃文物流入市场的最后一道闸门。据国家文物局资料,该平台由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主办,陕西公安、文物两部门牵头建设,2017年11月16日正式上线。平台的主要功能是采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被盗、丢失文物信息数据,由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审核后录入平台,掌握我国被盗、丢失文物情况,并分批向公众和国际社会发布;同时,群众如果获悉涉及被盗、丢失文物去向等有关线索,可在平台内该文物页面直接举报,以此作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机制”。

该平台上线近3年来,曾成功追回过国家一级文物。2017年12月,浙江某拍卖公司网站上的一件拍品“商代中期兽面纹铜鬲”被群众发现与1988年安徽省博物馆被盗流失的藏品有些相似,通过该平台举报,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立即介入,由浙江省文物局对拍卖公司下达停止交易指令,经鉴定后确为丢失的国家一级文物。当年12月29日,这件兽面纹鬲被送回安徽博物院库房暂存,多名犯罪分子被抓获,今年5月由安徽博物院正式接收。据介绍,这是“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建立后第一次成功追回被盗文物。

被追回的商代鬲。

南都记者检索发现,至今在该平台上仍然可以找到这件“被盗文物”(发布编号为BD0001/12.2017)和详细信息介绍,未更新找回状态。纵观入库信息,全部被盗、丢失文物共268条,大部分为平台2017年上线时批量录入的信息,其中四川省图书馆确认于2004年失窃并报案的林思进藏札没有任何记录。

南都记者 侯婧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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