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禁止餐饮设最低消费,违规最高可罚款千元

南方+ 记者

饭店设置低消、网络吃播盛行……这些行为可能将受法律约束。9月18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取消最低消费,商家违规最高可罚千元

征求意见稿拟禁止餐饮商家设置最低消费的行为,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制度,积极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设置最低消费额或者以包间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

餐饮服务经营者规定,设置最低消费额或者以包间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需求提供半份、小份、小量组合等不同规格符合节约要求的餐品;对服务员进行点菜培训,根据消费者用餐需求在订餐、点餐、加餐等环节提醒适度点餐,不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

餐饮服务经营者未张贴节约用餐标识标牌、误导诱导消费者过度点餐或者拒绝提供打包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禁止网络吃播假吃、催吐等行为

征求意见稿对网络吃播监管提出要求,要求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制定平台服务协议,采用必要措施加强美食直播内容审核,及时制止网络直播者从事直播浪费食物的行为。

而美食网络直播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传播健康文明餐饮文化,不得从事假吃、催吐、猎奇等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的直播行为。

设置反餐饮浪费宣传周

征求意见稿规定每年八月第一周为本市反餐饮浪费宣传周。

在宣传周,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商务、文化广电旅游、教育、发展和改革、农业农村等部门组织开展反餐饮浪费主题宣传活动,并将反餐饮浪费纳入世界粮食日、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内容,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新闻媒体、各级各类学校相应开展宣传教育。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郑慧梓

编辑 赵雨笙
校对 冯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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