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综合改革来了!涉及广大车主权益一定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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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记者从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中国银保监会公布的《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于9月19日开始全国施行。交强险总责任限额提高到20万元、商车险保险责任扩展、大幅删减责任免除项目、健全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的车险综合改革将正式落地。

“加量不加价”促保险公司转型让利消费者

根据《指导意见》,改革的短期目标是“降价、增保、提质”。降价主要体现在商业车险。《指导意见》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使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同时根据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两方面的因素都使消费者需要支付的保费金额总体有所下降。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到某台车支付的保费是增加还是减少,或者减少的程度有多大,则是各种因素总体影响的结果,比如车型、出险次数、以及保障程度的变化等。

增保在交强险、商业险方面都有明显体现。交强险方面,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商业险方面,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可以满足更加多样性的风险保障需求。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

提质涉及的方面更多。产品条款方面,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引导行业规范增值服务,制定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增值服务的示范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保障服务。行业建设方面,全面推行车险实名缴费制度,促进信息透明,防止销售误导、垫付保费、代签名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推广电子保单制度,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基础上,鼓励财险公司通过电子保单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车险承保、理赔等服务。强化监管方面,完善费率回溯和产品纠偏机制,运用实际经营结果加强对车险费率厘定假设的回溯分析。建立每1-3年调整一次的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的常态化机制。提高准备金监管有效性,健全保费不足准备金计提标准,及时准确体现经营损益情况,防范非理性竞争行为。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督促财险公司强化质量和效益意识。

未来广东险企或将推出更多增值性服务

广东长期以来都是全国最大的车险市场,服务的车主超过2000万。今年1-8月,广东车险保费收入470亿元,继续位居全国第一。在改革过程中,广东银保监局强调将按照《指导意见》精神和总会的工作部署,指导行业全力做好改革落地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改革后,将进一步加强监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广大车主持续提供更好的保险服务。

“和其他地区相比,广东车险市场已经出现了明显的秩序好转,在改革前没有出现各公司为争夺市场而产生抢单现象。”广东保险行业协会会长石道坚指出,车险从费用竞争转向服务竞争,不断提高车险消费者满意度,广东险企或将推出更多增值性服务以留住消费者。

此外,针对车主普遍关心的费率问题,将通过奖优罚劣的机制,引导车主形成良好的驾驶习惯,遵守交通法规,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发挥社会治理功能。在本次改革中,涉及交通事故的费率浮动系数进行了优化。商业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至少前3年,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奖优罚劣机制运用得更加合理。

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特别从两个方面提醒广大车主:

一方面,车主应对改革有正确认识,慎重考虑商业险退保问题。一些人可能利用车主掌握信息不全的弱点,故意误导车主甚至诱导车主不当退保,但一旦退保,相关人员可能面临佣金返还、支付退保手续费以及无赔款优待系数重新计算等问题,就可能导致实际缴纳的保费不降反升等一系列问题,反而使自身利益受损。

另一方面,请车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减少出险次数,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享受改革的红利。此外,如果未来加入交通违法系数因子之后,保险费率就将与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直接相关,如果出现了交通违法违规,即使没有出险,保险费率也很可能上浮。

【记者】潘沈思

编辑 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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