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地铁交汇!广州老城区将建198米高地标“越秀之心”

南方+ 记者

越秀区南洋电器厂及周边地块将连片改造,围绕“活力街坊”的设计理念,规划建设198米高的“越秀之心”地标建筑,高标准打造大湾区科技、金融、智能制造地标建筑群。

9月14日,第三届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广州市政府礼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越秀区南洋电器厂及周边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AD0109、AY0114规划管理单元)》《番禺区蔡边一村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BC0508、BC0509、BC0512、BC0513、BC0514规划管理单元)》两个议题,广州城市更新提质加速。

改造地块区位图。

南洋电器厂地块年底完成出让

南洋电器厂位于越秀区中心区,东风东路与黄华路交界处,是广州市旧城连片改造试点项目之一。越秀区通过南洋电器厂及周边地区更新改造,将探索建设广州“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高标准打造大湾区科技、金融、智能制造地标建筑群。

特色人文径示意图。

广州南洋电器厂成立于1948年,是广东省最大的电器成套装置和高低压电器元件的国有企业,位于越秀区中心区,东风东路附近的黄华路上,地理位置优越。实际上,《广州南洋电器厂升级改造试点项目方案》早在2015年就经广州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原则同意该项目由广州南洋电器有限公司为主体,以自筹资金、自行改造的方式在产权不变、改造主体不变、建筑主体结构不变以及建筑面积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改造。

目前现状建筑总量约10.9万平方米,包括南洋电器厂、黄华塘社区、红胜街公安宿舍等建筑。根据已经审定的片区策划方案,将项目用地分为两期,其中一期安置南洋电器厂地块住宅及办公,二期安置其余住宅。一期地块计划2020年底完成出让。

南方日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南洋电器厂项目范围内改造意愿表决已完成,越秀区建设街道办联合黄花塘社区居委会开展了项目的表决工作,其中一期、二期范围内同意率均超94%。

城市设计效果图。

融资产业面积占比达74%

根据规划要求,地块高度控制上将沿东濠涌塑造丰富多变的天际线。该地块办公建筑限高198米,住宅建筑限高120米。根据设计效果图显示,项目将崛起一栋198米高的“越秀之心”的商务地标建筑。

南洋电器厂及周边城市更新单元面积3.73公顷,项目采用旧场和旧城、全面改造和微改造相结合的模式,围绕“活力街坊”的设计理念,深入挖掘产业发展空间,推动科技、金融、智能制造等产业总部落户,打造现代服务业总部园区、智能制造总部基地,共建产业服务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

规划承载复合城市功能的地块,打造立体慢行系统,充分利用竖向空间。局部设计城市级空中文化连廊等特色功能节点,集聚人气。延续城市组团生态廊道的开敞空间打造连续的慢行系统,将东濠涌边的绿地公园与项目内庭院平台统筹联系。

为尊重老城街道氛围,项目临黄华路一侧建筑与街道两侧现状建筑边线保持一致,以维持老城区风貌和街区肌理。保存并活化利用文保单位建筑,形成特色“人文径”,延续重塑城市记忆。

为落实城市更新规划建设管理第一圈层的管控要求,规划提出融资产业面积占融资总建筑面积比例为74%,进一步吸引高端产业向中心城区聚集,助推环市路智力创新带建设,该项目还可有机串联环市路智力创新带与东风路楼宇经济带。

项目改造效果图。

3地铁交汇,规划建设南洋电器厂幼儿园

南方日报记者梳理发现,地块位于仓边路站(13号线)、建设六马路站(12、13号线)、小北路站(5号线)三个地铁站600米覆盖范围内,轨道交通服务水平较高,可以满足出行需求。此次规划结合更新改造方案,在地块东侧、黄华路上设置一座长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实现常规公交点对点式服务。

在交通规划上,充分预留未来东濠涌高架下地可能的条件。会议提出,下一步将结合环市东片区更新改造,从区域角度统筹优化东濠涌全线交通系统,深化下一步道路工程节点设计方案。

规划提出在满足基本功服务设施要求的基础上增设文化中心,配置6000平方米政府统筹住宅,新增立体邻里连廊、架空层花园等立体公共设施,补齐区域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短板。

目前,项目周边区域内教育设施丰富,周边500米内有3处幼儿园、4处小学与3处中学。项目范围内规划居住人口4324人,考虑到周边片区入学需求,规划确定本项目建设南洋电器厂幼儿园,规划占地面积2250平方米,建筑面积2160平方米,为9班的规模。

改造项目一期和二期范围。

此次规委会还审议通过了改造地块内总体建筑面积由10.25万平方米调整为27.83万平方米。北侧AD010909、AD010910地块合并为AD010910,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用地,容积率由3.5调整为6.6,建筑限高调整为120米,建筑密度调整为50%,绿地率调整为15%;南侧AD01091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务设施用地兼容二类居住及商业设施用地,容积率由3.0调整为11.1,建筑限高调整为198米(其中住宅建筑限高120米),建筑密度调整为50%,绿地率调整为15%。新增立体公共设施(立体邻里连廊、架空层花园及地下物流分拣中心)不计入容积率。

改造范围。

改造范围。

【南方日报 南方+记者】柳时强

【通讯员】穗规资宣

编辑 崔格僖
校对 黄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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